根据控方的开庭陈词,除了崔雅洁被骗2万元,另有四名女子上了邱贵福的当,四人一共被骗6万5000元。邱贵福谎称自己是洗衣店少东,邀请她们投资他的家族生意。
被控方形容为“冷血无情”的被告邱贵福(50岁)面对一项谋杀控状,指他在2016年7月12日上午8时,在一辆黑色宝马轿车内,杀害当时31岁的中国籍女子崔雅洁。
吴文娟透露,崔雅洁当晚没答应被告,身边朋友也劝她三思。不过,崔雅洁很快在一个月内就与邱贵福成为情人。
轰动一时的女工程师遭弃尸林厝港一案昨天在高庭开审,控方在庭上爆出涉及连串谎言与残忍行凶手段的惊人内幕。
被告邱贵福面对一项谋杀控状,死者是31岁的中国籍女子崔雅洁。事发时,他开车载着崔雅洁至滨海花园通道的一个隐蔽角落,在车内将她掐死。为毁尸灭迹,被告把尸体载至林厝港8巷烧尸。他下来三天不时返回烧尸处,继续添加煤油和炭,确保彻底烧尸毁尸。
邱贵福也谎称自己是洗衣店少东,父亲迟早会把家族生意传给他,但实际上他只是洗衣店的打工职员,而且被法院宣告破产。他还骗崔雅洁交出两万元,谎称要帮她投资金块。
辩方则在庭上揭露,被告的抗辩理由包括他是遭到挑衅后才犯罪,以及他是在患有“阵发性暴怒障碍”(Intermittent Explosive Disorder)的情况下犯案。
被告谎称是洗衣店少东 骗死者两万元投资金
邱贵福阻止崔雅洁不果,他因担心东窗事发,连忙开车赶到裕群地铁站出口将她拦下。他接着把崔雅洁骗上车,开车至滨海花园通道的一个隐蔽角落,接着在车内用手将她掐死,直至她动也不动。
四名受害人在得知邱贵福被控谋杀后,陆续报案揭发他的欺骗行径,其中两人也是邱贵福的情人。
被告涉骗五女子8万余元及失信公司
邱贵福与崔雅洁在2015年3月结识,之后成为情侣。控方在开庭陈词中指出,邱贵福已婚,却向崔雅洁自称单身,过后又改口称已离婚,并且承诺不久后娶崔雅洁过门。
殊不知,邱贵福当时有超过一名情妇,他于是以投资名义骗另一名情妇交出一万元,再把钱汇到崔雅洁父亲在中国的银行户头。
同时,邱贵福也涉嫌失信公司2万4000元的款项。控方已就这些欺骗与失信罪行对邱贵福进行提控。
已婚破产男子假装是钻石王老五,谎称将继承家族洗衣店生意,对小他17岁的女工程师骗财骗色。为阻止女工程师拆穿他的假面具,男子将她活活掐死,再花上三天焚烧尸体,确保彻底毁尸灭迹。
被告称遭挑衅后才犯罪
案发当天凌晨,崔雅洁连拨四通电话给邱贵福,但后者都没接电话,直至清晨5点多才回电。崔雅洁在电话中恐吓邱贵福,称要到洗衣店向邱贵福的老板们了解实情。
另外,庭上揭露,2015年至2016期间,除了与崔雅洁搞婚外情,邱贵福与另外四名女子有感情瓜葛,当中包括一名按摩女郎和一名美发师。他甚至对其中一名女子夸大口说,他住在圣淘沙豪宅。
崔雅洁的哭声惊动保安人员前来欲把她赶走,邱贵福刚好从附近单位走出来,两人当时还不认识。他告诉保安人员自己是崔雅洁的朋友,成功为她解围。
案发三天后,由于崔雅洁已有三天没上班,好友与同事们也无法联络上她,公司人事部于是报警。警方在案发八天后将被告逮捕,并押被告到林厝港寻尸,结果现场只剩大片灰烬。控方指被告当时还笑着对警员说:“什么都没剩。”
过程中,他把烧得半焦的尸体拖到沟渠内,确保没人发现焚尸过程。控方指邱贵福事后承认,他当时心想,即使没掐死崔雅洁,也可以将她烧死。
邱贵福过后开车送她回家,并告诉她:“你这么好的女孩,既然前男友不珍惜你,要不你来做我的女友?”
不过,查案人员在灰烬中找到一些证物,送往美国化验后被鉴定为应该是崔雅洁的头发、裙子布料和内衣铁扣。
《联合早报》曾报道,邱贵福曾在2004年和2011年因失信罪,先后坐牢六个月和16个月,出狱后开始到洗衣店工作,从营运经理升任总经理。(部分人名译音)
过后,为了毁尸灭迹,邱贵福把尸体载至林厝港8巷,在一个铁棚下使用大量的煤油和炭来焚烧尸体。接下来三天,邱贵福不时返回烧尸处,继续添加煤油和炭,确保彻底烧尸毁尸。
不过,控方指出,崔雅洁日渐发现事情不妥,并且不满邱贵福花太多时间陪伴“前妻”,两人为此经常吵架,崔雅洁也频频要求拿回投资金。
案发前一天,崔雅洁发面簿信息给邱贵福的妻子说:“你已经离婚了,请你离开Leslie(被告洋名)远远的!别欺骗大家,让人们以为你们还在一起!”结果,邱贵福被妻子质问,但他否认认识崔雅洁。
案件今天续审,控方料传召法医、精神科医生以及崔雅洁的父母供证。案件暂定审理12天,若被判罪成,邱贵福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部分人名译音)
昨早,控方传召死者崔雅洁的好友兼同事吴文娟供证,后者揭露崔雅洁与邱贵福邂逅的戏剧性过程。
吴文娟供称,2015年3月间,崔雅洁与当时的男友分手后心情低落。有一晚,她找上前男友住的公寓要求复合,但被拒,崔雅洁心碎得哭倒在前男友的门口外。
邱贵福被指在同一时间内,与包括女死者在内的五名女子交往,向她们隐瞒自己已婚。他也涉嫌以投资洗衣店为幌子行骗,如今被控四项欺骗和两项监守自盗的罪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