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光法官昨早代表三司发表裁决时指出,任何人都知道伪造文件是违法行为,更何况本案当事人贾雅是一名法律系毕业生,而且还执业了一段时间,年纪轻和缺乏经验都不足以成为轻判她的理由。
贾雅之前因伪造成绩单与文凭而被控上国家法院,所面对的控状包括五项伪造文件和一项企图欺骗的罪行。
三年多后,即2016年10月,贾雅再次应征法律服务委员会的工作,而且还重施故技。
不过,三司也语重心长指出,一名对法律事业充满热忱的年轻人须被除名,事情发展到这地步让人感慨。
维吉说,如今已知错悔过的贾雅并非无可救药,他希望三司能考虑吊销她的执业资格一段时间,而不是将她完全除名。
贾雅安妮古玛在2013年申请工作时,递上一份窜改多达21项科目成绩的毕业成绩单。三年多后,她变本加厉,不但再次在成绩单上动手脚,还把毕业文凭上的二等乙级荣誉修改成二等甲级荣誉。
代表律师亚伯拉罕维吉(Abraham Vergis)昨早为贾雅求情时称,贾雅犯案时仍不成熟和缺乏经验,她因太想加入梦寐以求的律师专业,才一时分不清对错,出此下策来提高被录取的机会。
庭上揭露,贾雅是在2013年至2016年的四年内犯下伪造文件与欺骗罪行。
参照过往同类案件的判例,将贾雅除名是唯一的处罚选择。
因担心成绩不够好,无法在竞争激烈的法律界找到工作,年轻女律师伪造大学成绩单和文凭,让自己从二等乙级荣誉“晋升”至二等甲级。
但代表律师公会的思密达梅农(Smitha Menon)律师指出,贾雅并非一时糊涂犯案,根据过往判例,只要犯下任何涉及欺骗或不诚实的罪行,这些律师都应被除名。
过后,委员会发现贾雅所递上的文凭与成绩单,和她第一次所递交的文件有出人,于是就此询问贾雅。
她去年1月认罪后,被判罚款1万元。
出身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的贾雅在2011年毕业,隔年7月获得执业律师资格,曾在本地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工作。
三司希望贾雅能改过自新,重整自己的人生,日后说服法院恢复她的律师资格。
不同的是,这一次除了伪造成绩单,她也交上假文凭,把原本的二等乙级荣誉,修改成二等甲级荣誉。
当时委员会没有发现异样,安排贾雅前去面试,但之后没有聘请她。
收到申请信后,委员会职员联络贾雅,征询她同意让委员会向国大查证成绩,但贾雅不答应。
新加坡律师公会昨早向三司特别庭申请,将女律师贾雅安妮古玛(Jaya Anil Kumar,30岁)除名,这项申请获得三司批准。
在假成绩单中,贾雅窜改多达21项科目的成绩,让这些科目的成绩比原本的好。
不过,纸终究包不住火,女律师的欺骗伎俩遭拆穿,并且被三司特别庭撤销其执业资格,断送她梦寐以求的法律生涯。
2013年1月,即获得律师资格(called to the bar)的半年后,她向法律服务委员会(Legal Service Commission)申请工作时,递上一份她所伪造的毕业成绩单。
三司说:“她的行为显示她持续采用不诚实的手段,来尝试取得她想要的事业。”
她昨早没有出席三司特别庭的聆讯。
贾雅辩称是她一时糊涂,误把同学的文凭交给委员会。2016年11月,委员会报警揭发贾雅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