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总检察署的高级政府律师黄永吉则驳斥,即使新条例没有追溯力,但仍有其他法庭条例可赋予法院相同的权限,批准总检察署在境外递交法律文件给李绳武。

李绳武是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次子李显扬的长子,也是李显龙总理的侄子,目前任职于哈佛大学研究院,担任经济系助理教授。上诉庭将择日做出裁决,决定李绳武是否上诉得直。

总检察署驳斥,自司法维护法令于前年10月生效后,法庭条例增设一项程序条例,允许在藐视法庭案中,执行境外递交法律文件。

这起关于境外传递法律文件的上诉案,源于李绳武在前年7月15日于个人面簿页面所发表的贴文。当时,涉及李光耀故居的家庭纠纷已稍缓,李绳武在面簿贴文中分享外国媒体的相关文章,并撰文指新加坡政府“好争讼”(ligitious),法庭制度“温顺”(pliant),限制外媒报道尺度。

由大法官梅达顺、上诉庭法官郑永光和庄泓翔所组成的三司,昨早花上三个小时聆听双方陈词后,决定择日做出裁决。

总检察署代表律师:
李绳武错误归类指控

维吉律师指出,在申请境外递交文件的庭令时,总检察署援引了几项法庭条例来支持申请,但这些条例都不适用于人在国外的藐视法庭者。过后,总检察署又引用一项新条例,但该条例于2017年10月以后才生效,而且不具有追溯力。

对此,三司要求维吉律师澄清立场,说明李绳武发表面簿贴文时人在何处,是否如路透社报道所说的身处新加坡。但维吉律师却不愿表态,结果引来大法官回应:“这情况很奇怪,法庭通常不以路透社报道为事实根据。”

不过,总检察署驳斥,自司法维护法令于前年10月生效后,法庭条例(Rules of Court)增设一项程序条例,允许在藐视法庭案中,执行境外递交法律文件。

三司昨早要求双方律师针对两个议题陈词,包括法院是否拥有行使实质管辖权的法律依据,来对付涉嫌在海外作出藐视法庭行为的人,以及总检察署所提出的新法庭条例是否具有追溯力。

路透社前年8月报道,李绳武在发表面簿贴文的八天后离开新加坡。他在美国接受路透社访问时说,由于担心被当局拘留,他选择比原定计划提前一周赴美。

黄永吉也指李绳武错误地把他所面对的藐视法庭指控归类于民事诉讼,在总检察署看来,李绳武所犯下的是刑事藐视行为,而且根据路透社的报道,他是在新加坡发表具藐视法庭性质的贴文。

因面簿贴文被指藐视法庭的李绳武,昨早通过代表律师向最高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要求撤销总检察署获准在美国递交法律文件给他的庭令。代表律师称,我国法院没有任何一项法庭条例,可支持对李绳武进行境外文件传递。

尽管李绳武是在新条例设立之前,涉嫌犯下藐视法庭的行为,但总检察署指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新条例只适用于前年10月以后所发生的案件,换句话说,新条例是具有追溯力的。

去年3月,李绳武通过亚伯拉罕维吉(Abraham Vergis)律师,向高庭申请撤销在境外递交法律文件给他的庭令,但被高庭法官驳回,并令支付6000元讼费给总检察署。李绳武申请对高庭裁决提出上诉,去年9月获得最高法院上诉庭批准他的申请。

总检察署指李绳武所言是对我国司法体制“严重和毫无根据的攻击”,前年8月入禀高庭,获法院批准对李绳武展开藐视法庭的诉讼程序,然后通过美国一家律师事务所,把法律文件递交给李绳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