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新法案下的合规成本(compliance cost)应该不至于过高,或对买家形成负面影响。他也说,当局将征询行业人士的意见,敲定具体细节,再列入之后公布的附属法例内。
他说,当局不会要求发展商永远监控着买家。附属法例也将明确表明,发展商的义务仅限于项目完成以前。
黄循财也回应了颜添宝(宏茂桥集选区)有关发展商义务何时结束的问题。
针对发展商必须保存客户尽职调查的文件和资料,李美花也指出,存储和确保这些数据的安全,意味着发展商须长时间承担高昂费用,导致商业成本增加。
胡美霞(西海岸集选区)在参与法案二读辩论时指出,大量非法资金可通过房地产,流入并匿藏在合法的经济活动内。
对此,黄循财强调,当局有意要求发展商收集的客户评估(know-your-customer)资料,如身份证明文件,发展商其实已经在收集。
发展商也需要制定内部政策、程序和管制规定,来处理和有效降低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发生的风险,并为职员提供相关培训。
国家发展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黄循财昨天为发展商(反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法案提出二读。
新法案要求发展商 须任命一名合规官
国人日后购买私宅时,可能需要通过房地产发展商更为严格的调查,以确认他们的资金来源不牵涉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
议员关心新法案 让发展商承担过重责任而影响运作
该法案意在修订房屋发展商(管制和执照)法令和商用房地产出售法令,对房地产发展商提出新要求,以协助侦测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并且禁止任何曾因这类罪行而被定罪者,从事房地产发展活动。
违反上述任何一项规定的发展商,也可面对高达10万元的罚款。
针对匿名资金来源或明显使用假名的买家,发展商也不得收取或持有它所给予的资金,又或是为它开设或管理任何账户。
他说,发展商保存调查记录的规定期限也将在附属法例内列明,但最少必须是交易完成后的五年。这与国际反洗黑钱机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建议一致。
根据《金融时报》有关洗黑钱活动如何影响伦敦房地产市场的报道,约10万个位于英国和威尔士的房产由海外公司拥有,其中许多房产更是由位于岸外避税天堂的匿名空壳公司购买。
此外,任何人若是因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罪行而被定罪,或是房地产公司内有这类人物担任重职,如主要股东、合伙人或董事,则市区重建局属下的建筑管制处有权拒批、吊销或撤销其房屋发展商执照。
新法案因此要求发展商必须对卖家进行客户尽职调查(customer due diligence)、妥善保管与调查相关的记录,并将任何可疑交易告知商业事务局属下的可疑交易举报处。
新法案还要求发展商必须任命一名合规官(compliance officer)。
昨天参与法案辩论的议员关心新法案会否赋予发展商过于繁重的责任,因而影响他们的商业运作。
国会【报道】
李美花(义顺集选区)就说,发展商很难确定买家资金的真实来源、他购买私宅背后的动机,以及他与政治敏感人物的关系,因为这些都被视为高度私密的课题。
黄循财说,合规官可以是管理层中的任何一人,负责检讨发展商的反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政策,这同样不会导致发展商承担额外开支。
发展商(反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法案意在修订房屋发展商(管制和执照)法令和商用房地产出售法令,对房地产发展商提出新要求,以协助侦测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并且禁止任何曾因这类罪行而被定罪者,从事房地产发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