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邓碧云下判时指出,被告与同党们所犯下的是严重罪行,甚至夺走其中一名受害人的性命。她同意控方立场,判被告与同谋海尔一样的刑期,即坐牢33年和鞭打24下。

轰动一时的加冷连环劫案造成一死三伤,潜逃近七载的凶徒欲回家乡,结果在马来西亚砂拉越机场落网,昨天成为最后一名被治罪的涉案者,被判坐牢33年和鞭打24下。

控方进行判刑陈词时指出,虽然多尼案发时没有出手杀死受害人,但他是知情地参与这场凶残劫案,而且身上持刀,犯案后还潜逃多年,他不应获得轻判。

这起连环劫案发生于2010年5月29日晚上11时至隔天清晨7时,是本地近年来发生的最残暴与血腥的劫案之一。

米歇尔(30岁,Micheal Garing)和托尼(40岁,Tony Imba)是主要犯案人物,各面对一项共谋谋杀和三项抢劫伤人罪。两人经审讯后于2014年被判罪成。高庭法官朱汉德当时如此谴责被告的恶行:“这些袭击就好像他们踏上一场狩猎之旅,一次追捕一个猎物,用同样的方法困住并伤害他们。”

代表律师席瓦(Siva S. Krishnasamy)则在求情陈词中称,多尼当年并非故意潜逃出境,他案发后跑回客工宿舍睡觉,醒后按照原定计划前往柔佛新山出席音乐节。直至抵达马来西亚后,他才从媒体报道得知自己被通缉,于是决定留在马国。

在本地当清洁工的第四名犯案者多尼(27岁,Donny Meluda),案发后逃出新加坡,直至去年1月中在砂拉越诗巫(Sibu)机场被捕并押送回新。他昨早在高庭承认四项抢劫伤人的控状后接受判刑。

律师进一步指出,从小在森林中长大的多尼在老家常捕猎动物,但来到新加坡工作后,难以适应城市生活,因此才转向喝酒与其他被告等人结伴闹事。

在劫案中丢命的是一名41岁印度客工,他在加冷地铁站附近被盯上,之后遭被告等人群殴,被砍至头骨骨折、气道和大动脉受损,当场惨死。其余三名伤者一人被砍伤双手,一人被砍断左掌,还有一人头骨骨折。

律师称,多尼在潜伏期间改过自新并寻得宗教信仰,为了到砂拉越家乡进行传教活动,他才首次在潜逃后乘搭飞机离开西马,结果在机场被捕。

四名来自砂拉越的男子从深夜到天亮,展开八小时的“捕猎”之旅,在加冷路、沈氏大道一带的不同地点,持巴冷刀抢劫四人,其中一人当场丧命,另三人蒙受重伤。

隔年,米歇尔被判死刑,托尼被判终身监禁加24鞭。同党海尔(26岁,Hairee Landak)则在2013年被判坐牢33年和鞭打24下。

律师求情称非故意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