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当晚,卡里斯与朋友们在沙球劳路的酒吧喝酒后,与另一组人在酒吧外起争执并打起架来,死者当时和同事则在附近隔岸观火。
2015年的平安夜,被告莫哈默卡里斯(26岁)在驳船码头打伤美国籍男子约翰尼尔森(John Denley Nelson,30岁)。在新加坡环球影城当特技演员的尼尔森,一个星期后在医院伤重不治。
卡里斯误以为死者也有份参与混战,于是冲上前从后方趁其不备一拳重击死者的头部。死者倒地,头部撞上路堤,造成后脑勺骨折和脑部多处出血。
加上另外两项纠众闹事和一项吸毒罪状,卡里斯的总刑罚为坐牢10年和鞭打24下。卡里斯认为严重伤人罪的判刑过重,于是上诉至高庭要求减刑,大法官梅达顺昨天裁定他上诉得直。
大法官最后把卡里斯的严重伤人罪刑罚,减轻至坐牢四年半及打鞭八下。加上其他罪状,卡里斯所面对的总刑罚为坐牢七年半和鞭打20下。
大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卡里斯出拳时必定晓得这一拳将重伤死者,他也没对死者倒地撞头的结果感到意外。因此,法庭有充分理由相信卡里斯具备犯下重伤他人的心理要素。
被告莫哈默卡里斯打伤美国籍男子约翰尼尔森,后者一周后伤重不治。加上其他罪状,卡里斯的总刑罚原为坐牢10年和鞭打24下,他之后上诉。大法官梅达顺认为,被告的拳头只是间接导致对方死亡,并指审案法官错将被告与他人打架的行为考虑在内,最终减轻刑罚。
不过,大法官认为,审案法官在考虑卡里斯的罪责程度时做出错误判断。在大法官看来,卡里斯当时只出拳一次,他知道自己的拳头可导致对方骨折或跌倒,但没想到死者过后丧命;换句话说,卡里斯的拳头只是间接导致对方死亡。
男子在驳船码头平安夜命案中一拳击倒特技演员,原本被判监七年和鞭打12下,但大法官梅达顺认为,男子出拳并非想夺命,审案法官也错误地把他当晚纠众闹事的行为考虑在内。大法官因此把刑罚减轻至坐牢四年半及打鞭八下。
卡里斯原本被控谋杀,控方后来改控他刑罚较轻的严重伤人罪。经审讯后,卡里斯被裁定严重伤人罪成,去年11月被判坐牢七年和鞭打12下。
在决定严重伤人罪的刑罚时,审案法官也把卡里斯当晚与其他人打架的行为考虑在内,但大法官表示这是错误的,因为卡里斯纠众闹事与他严重伤人是两起个别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