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业控股的供证代表还包括《每日新闻》总编辑萨阿特·阿都拉曼。

具体条例不可过于广泛 以免阻碍建设性言论

《联合早报》兼《联合晚报》总编辑吴新迪供证时说,报业控股并非要求社交媒体平台接受与传统媒体一样的管制框架,但如果要针对网上伪造信息立法,主流媒体要遵守的,社交媒体应该同样得照做。

报业控股同样在陈情书中指出,越来越多广告商选择通过网络平台宣传,大大影响集团的广告收入,也创造利于假新闻产业蓬勃发展的条件。

主流媒体赞成以法律管制网上伪造信息,若政府决定立法,应确保网络平台与主流媒体一样对其传播的内容负责,让两者公平竞争。

新传媒亚洲新闻台总编辑华特·费南德斯(Walter Fernandez)说,科技公司在打击假新闻方面做出过许多承诺,可是到如今还没看到成果。他认为,科技公司不能只专注于经营社交媒体上的互动以及和广告商的关系,他们应该为自己平台对社会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研究网上伪造信息问题的国会特选委员会昨天举行第五场公开听证会,邀来九组供证人。出席供证的媒体人都同意以法律管制网上伪造信息,其中新加坡报业控股集团建议立法管制网络内容发行商。

公司执行董事连伟庆说:“如果措施过于强硬,人们可能会变得有所顾虑,而不太愿意分享自己的想法。”

英文、马来文与淡米尔文媒体集团总编辑兼《海峡时报》总编辑华仁·费南德斯(Warren Fernandez)说,核实信息需要庞大的资源。“如果我们不能维持新闻业务,我们就不能继续扮演一贯角色。”

丹尼尔说,不论政府是下令取下虚假内容或治某人的罪,都必须给予当事人上诉的机会,因为他们有时可能也被误导。

新加坡报业俱乐部主席丹尼尔(Patrick Daniel)也说,社交媒体已被许多人视为获取新闻和最新信息的平台,而它们也以此赚取广告利润。

面簿、谷歌、推特和亚洲互联网政策组织的代表们,在前天的听证会上则一致反对我国政府立法约束科技公司。

不过,本地媒体人也强调具体条例不可过于广泛,以免导致寒蝉效应,阻碍了建设性言论。他们也认为法律应细致区分有意和无意散播假信息的情况,并考虑影响的范围。

报业控股的代表也强调,任何立法应在打击假信息、确保言论自由和有建设性的对话之间取得平衡。

华仁说,媒体人都重视新闻自由,必定会重视任何企图限制自由的做法,但是也清楚这个自由不是绝对的。例如,种族与宗教课题在新加坡是敏感课题,记者须懂得拿捏这方面的报道尺度,以维护社会和谐。

虽然也认同对于像推特广泛流传亵渎回教的绘图,必须强制要求对方取下,本地时政网站慈母舰(Mothership)代表对立法有所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