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客座教授陈有利博士说,国会特权保障国会辩论的自由,只有在议员为了不正当意图发表某些言论才会构成滥用特权。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陈庆文则形容人民行动党政府的决定,好比“出拳出到一半就拉回来”。这是因为,从傅海燕的论述,政府已认定林瑞莲违反特权,但又不直接交由特委会处理,给了她一次机会,之后又在国会之外连番发言。
对陈庆文而言,林瑞莲在声明中为自己的质疑做出“较强的辩护”,与工人党前党魁惹耶勒南当年因口说无凭、歪曲事实,被特委会裁决藐视国会和违反特权并不一样。
国会领袖傅海燕的发言人答复媒体询问时指出,政府就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林瑞莲本月1日在国会的发言,以及她不愿撤回言论,是否已违反特权一事,曾征求总检察署的意见。在总检察署提供意见后,傅海燕在国会要求林瑞莲收回“气球门”言论,并向国会道歉。
政府也决定,倘若林瑞莲不愿撤回言论也不道歉,国会领袖将对她发出警告,若重蹈覆辙,再有不正直的行为、再滥用特权,国会领袖将投诉林瑞莲违反特权。发言人指出,任何国会议员都可做出投诉;若国会议长认为有足够滥用特权的表面证明,将把事件交由国会特权委员会展开调查。
国会领袖傅海燕的发言人答复媒体询问时指出,政府就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林瑞莲本月1日在国会的发言,以及她不愿撤回言论,是否已违反特权一事,曾征求总检察署的意见。
他举例:“在没有事先申明利害关系,就提出与自身有金钱利益关系的事、提供假信息、使用粗言秽语,或诚信缺失等,都可构成滥用特权。”
他说:“国人关注的应该还是消费税调涨会如何影响生计,而不是这样一来一往的辩论。”
政府在征询总检察署的意见之后,由国会领袖在国会说明工人党主席林瑞莲确实违反国会特权,进而对她发出警告,若再犯将交由国会特权委员会调查。
他也不认为,议员只要把所有质疑当成问题来发问就能完全免责,他们仍需做足功课,不能在国会信口开河。
新加坡管理学院全球教育兼职讲师陈添金博士则认为,林瑞莲的言辞不当,确实暗示政府“说一套做一套”,但同时,政府的反应也过于激烈。
但就林瑞莲事件,陈有利认为,她承认自己当初的质疑或许不正确,是诚实的做法;而提问、提出疑虑,要求对方解释本来就是国会议事的一部分,并无滥权之嫌。
在总检察署提供意见后,傅海燕上周二(6日)在国会要求林瑞莲收回“气球门”言论,并向国会道歉。傅海燕当时解释,之所以说林瑞莲违反特权,是因为她在知道指控不实,并在厘清所有事实后仍不愿撤回指控。
“气球门”激辩也引发人们关注议员在议事厅里发言,是否享有绝对的免责特权。受访专家列出几个可构成滥用特权的行为,包括蓄意提供假信息或爆粗口等,但他们普遍不认为林瑞莲违反了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