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生在书面答复中说,人力部严厉看待雇主向那些持有工作准证的外劳收取回扣的行为。
黄国光(义顺集选区)问人力部长林瑞生,是否有雇主在雇用从别家公司跳槽的外劳时,向他们收取回扣。
新加坡建筑商公会早前已推出外籍建筑工人就业指南(Foreign Construction Worker Directory System,简称FCWDS ),协助那些工作准证期满后想继续留在新加坡工作的客工配对雇主。
去年,加工业的外劳也可以享有这个灵活的安排。
人力部长林瑞生说,过去三年,共有21名雇主向外劳收取回扣。在这些违例的雇主当中,有的接到当局警告、有的被罚款或被控等。
向外劳收取回扣的雇主,一旦被判罪成,可被罚款3万元或坐牢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从2005年起,建筑业的外劳只要获得他们现有雇主的同意,就可以跳槽。到了2015年,建筑业的外劳如果和雇主对更新工作准证无法达致协议,外劳可在工作准证快要到期之前换雇主。
截至去年12月,大约有13万1000名工作准证持有者在他们的准证快到期之前,获得前雇主的同意成功跳槽。
另外,职总外籍劳工中心也协助在本地工作的外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