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恐怖威胁所需的成本应该由社会各界一同承担,包括需要为建筑物增添保安措施的发展商和大厦业主。其实,过往的建筑项目显示,在设计过程中就加入保安措施,所需的成本仅占总建筑费约0.2%至0.3%,业者也有可能在保安人员方面削减成本。
此外,建筑物须加入的安全措施很多时候都不是极为复杂的系统,也可以与建筑物其他设施一并管理。
她指出,以往在设计阶段就把安全措施规划好的项目当中,装置安全措施的成本仅占总建筑费约0.2%至0.3%。
国会昨天为基础设施保护法案作二读辩论时,数名议员虽然认同为关键设施增添保安措施的必要,但不禁担忧相关费用和成本会否转嫁给租户,进而导致中小企业或消费者得承担额外成本。
她也说,内政部会尽可能提早通知业者,哪些项目须在设计时考虑到安全措施,因此发展商在设定标价时很可能已把相关费用计算在内。
她说:“安全和保安不只是我们的共同利益,也会影响企业的基本利益,因此企业也应该有贡献……商界领袖都知道,建筑大楼的安全若受影响,产业一旦遭受破坏有可能须付出更大的代价。这也是为什么即使没有立定这个法律,很多建筑物都已装置闭路电视和汽车栏障等。”
总理公署部长、内政部兼人力部第二部长杨莉明在总结二读辩论时说,她相信所有议员都认同,社会各阶层都应一同承担恐怖分子为社会带来的诸多额外成本。但她同时指出,其实大部分用在加强防范和提高安全程度的成本都由政府直接承担。
杨莉明说:“其实,在设计时就考虑到安全,长远来看或可为企业节省成本,因为只要设计得当,把安全措施很好地融入设计里,善用闭路电视等科技能减少须雇用来巡逻的保安人员,因此为业者节省人力资源成本。交通流量也可经由设计,除了降低冲撞人潮拥挤地段的可能,也可减少,甚至免去装置防护柱(bollard)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