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政府诉讼法令的保障可让武装部队人员更有信心指挥训练,反之可能对军人构成名誉风险,致使他们不敢承担责任,进而影响军队的作战效率。

国防部长黄永宏医生昨天回应工人党非选区议员陈立峰在国会提出的休会动议时,举英国的情况为例,阐述修改政府诉讼法令(Government Proceedings Act)第14条所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陈立峰是以全职国民服役人员李瑞锋2012年4月参与演习时,因吸入含有氯化锌成分的烟雾后急性过敏而死的事件为依据,吁请政府考虑修改有关法令条文。

他说,艰苦而真实的军训对武装部队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军训是在受控制的环境下进行,其风险和不确定性不如实际作战来得高。军训期间所允许的行为应受到更严格的限制。”

英国已在1987年废除军队的免责保护。然而,英国防务委员会在2013年公布的报告显示,少了法律保护对武装部队人员形成名誉风险,令他们担心其合法行为未来可能面对法律追究,而质疑自己为军队服务的立场。

陈立峰认为,在不遵守安全训练守则等指定情况下,有关法令一旦不能用于执勤人员,可降低与这类事故有关的道德风险,同时避免军人面临不必要的危险。

他于去年3月首次在国会提出这项建议,黄永宏当时提议他就法令条文另行提案。

黄永宏答复时重申,相关人员无法仗着有该法令保护而鲁莽行事,形成道德风险,因为总检察署仍能对这类行为依法提控。

该条文规定,武装部队人员在执勤时的行为如果导致另一名部队人员伤亡,前者和政府都豁免民事诉讼责任。

他说:“现实是训练存在一定的风险,我认为我们在这点和维持超高安全标准之间取得了良好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