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贵星期天(11月10日)上午被警方押往新山地方法庭面控。控状指她10月13日凌晨5时在新山海景路,与马国籍男子钟思明(46岁)、越南籍男子梁文同(39岁)及陈文忠(29岁),共谋绑架59岁林姓富商并勒赎2000万令吉(约605万新元),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和《刑事法典》的教唆罪名。

这起绑架案发生在10月13日(星期天)清晨。富商报案时称,他当时在屋前穿鞋,准备乘坐私召车到士乃机场。

三名男被告已于11月4日在新山地方法庭被控绑架,他们都不获准保释。

(新山综合讯)新山富商2000万令吉绑架案的关键嫌犯陈云贵星期天被控上法庭,面对教唆绑架的控状,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40年。

三名戴着黑色面罩的匪徒突然出现并用木棍打他,再拿出手枪威胁他上车。绑匪留下手机,以联系富商妻子支付赎金。

控状由华族通译员以华语念出后,陈云贵表示明白。她的代表律师佳吉星随即表示希望法官能批准被告保外候审。

有消息指陈云贵是富商结婚36年的妻子,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接受马国媒体询问时不愿置评。

绑匪要求3000万令吉,富商亲友付了2000万令吉,富商当晚获释。受害富商据悉是房地产发展商,为人低调,没有任何勋衔。(人名译音)

若绑架罪名成立,男被告将面对30年至40年的监禁和鞭刑,女被告则不会被判鞭刑。

新山地庭法官哈兹丽雅说,地庭依法无权审理绑架案,必须移交高庭,她因此无权让被告保释。法官择定此案下星期天(1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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