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艾莉丝说,两名被告与在逃富商刘特佐合谋策划了这起欺诈案。他们最初从一马公司提取10亿美元,购买合资企业的股份;在2010年至2011年间,两人又挪走8亿3000万美元,作为他们合作后获得的伊斯兰贷款的一部分。
据马国和美国调查员的估算,自2009年一马公司成立以来,共有45亿美元被挪用。马国前首相纳吉、高盛集团及多个国家的高级官员也涉及其中。
一马公司星期三晚发文告对瑞士法庭的裁决表示欢迎,并表明会继续与全球各地的相关机构合作,追回属于马国的合法资产。
法庭判48岁的奥贝德监禁七年,47岁的马霍尼监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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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也指出,若与马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相比,本案涉案金额庞大,堪称“世纪骗局”。
路透社报道,控方指拥有瑞士和沙特阿拉伯国籍的奥贝德(Tarek Obaid)和拥有瑞士及英国国籍的马霍尼(Patrick Mahony)制造假象,让人以为他们的沙特石油国际公司(PetroSaudi International)获沙特政府支持,以此和一马公司成立合资企业。
两人以此说服一马公司董事会在2009年签约,再诈取资金。根据控状,两名被告在2009年至2015年间,一共挪用了一马公司与沙特石油国际公司合资企业所转账的18亿美元(23亿4500万新元)资金,因而抵触欺诈、管理不当及洗钱罪。
(贝林佐纳/吉隆坡综合电)瑞士联邦刑事法庭裁决,两名沙特石油勘探公司董事因挪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8亿美元罪名成立,判处他们监禁七年及六年,并没收两人逾2亿4000万美元的资产,以归还一马公司。
本案于今年4月在贝林佐纳(Bellinzon)开审,由瑞士联邦刑事法庭三司负责审理。
主控官说,在这起骗案中,奥贝德获得至少8亿零500万美元,马霍尼则获得至少3700万美元。两人利用这笔钱收购了瑞士和伦敦的房地产、珠宝、私募股权等资产,过着奢侈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