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如果要执行跨境烟霾法令,必须取得充足的数据支持,例如位置图、坐标、焚烧地点的地主和企业资料等,来证明跨境烟霾是由邻国造成的。但这涉及烟霾来源国的主权、国家安全,甚至国家机密等问题,在执行上有一定的难度。

声明说,全球以法律处理跨境烟霾最成功的例子,就是美国与加拿大的空气质量协议。“美加两国都能接受协议的规范,也同意成立一个机构执行这项协议。因此,环境部也已成立了一个由相关机构、专家、非政府组织和顾问及咨询小组成员组成的委员会,研究跨境烟霾问题。”

天然资源、环境及气候变化部星期二(11月7日)发声明指出,政府暂停推动立法只是为了研究更好的机制,并考量所有挑战与限制,尤其是法案的可行性。当局将参考新加坡等其他已有相关法律的国家的做法,以及出席11月底在迪拜举行的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后,举办工作坊来研究所有可行的举措。

延伸阅读

声明也说,环境部正收集政府机构、总检察署和非政府组织的反馈意见,以便从不同角度,了解应对跨境烟霾问题的方式,包括短期和长期措施。

马国环境部长聂纳兹米星期一(6日)在国会以书面答复议员的提问时说,政府在咨询总检察署及法律专家,并从立法可行性、外交关系与预防环境污染等多个层面检讨跨境烟霾法案的必要性后,决定不继续起草跨境烟霾法案。

(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政府日前表明停止推动“跨境烟霾法案”的立法工作,引起环保与维权组织强烈抨击。当局过后澄清,政府只是暂停起草跨境烟霾法案,并没有关上以法律解决跨境烟霾问题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