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提到,新加坡有《跨境烟霾污染法令》,但在提控涉及导致烟霾的公司或企业方面,暂时没有看到成功的案例。“因此我们采取外交措施,并通过加强2002年《亚细安跨境烟霾污染协定》来解决问题……我们必须修订这个协定,因为现有的协定不能够对付造成跨境烟霾的公司或国家。”

聂纳兹米星期四(10月12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议员提问时指出,马国政府已采取外交管道来解决最近由印度尼西亚林火引发的跨境烟霾问题。“协商是更好的方式,我们不能单凭跨境烟霾法或相互指责来解决问题。我们必须承认,印尼这么多年来也在改善林火问题。”

马国过去一周被烟霾笼罩,多个地区的空气污染指数处于不健康水平。马国指烟霾是印尼苏门答腊及加里曼丹的林火引发,并致函印尼政府,敦促他们关注问题及采取行动,一起协调解决跨境烟霾问题。不过,印尼环境与林业部长西蒂多次否认有烟霾跨境飘到邻国。

聂纳兹米还表明,马国政府不会维护任何在印尼涉及公开焚烧活动的马国公司。“我们已提醒在邻国营运的种植公司,如果他们在印尼涉及露天焚烧,我们不会维护他们。”

延伸阅读

(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天然资源、环境及气候变化部长聂纳兹米说,跨境烟霾问题无法仅通过制定法律来解决,因为这涉及相关国家的主权、合作意愿等,因此马国目前采取外交途径应对这个问题。

他说,制定跨境烟霾法令的挑战之一,是必须得到相关国家的同意及合作,提供火灾发生地的位置图、坐标、土地所有者和运营公司的信息等资料。“这涉及相关国家的主权,如果他们没有意愿合作,我们就无法执行跨境烟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