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星期二(15日)批准慕尤丁的申请,撤销四项涉及2亿3250万令吉(约6808万新元)的滥权贪污控状,并宣判慕尤丁无罪释放。国盟总秘书韩沙再努丁随即要求依德鲁斯重新检讨并撤销国盟领袖的所有刑事案。

(吉隆坡综合讯)吉隆坡高庭撤销国民联盟主席慕尤丁的四项滥权贪污控状后,国盟希望马来西亚总检察署一并撤销所有国盟领袖的刑事控状。但总检察长依德鲁斯说,总检察署不会这么做,并否认提控决定受政治干预。

依德鲁斯星期三(8月16日)发文告强调,总检察署没有理由或合理原因去重新审视所有已提控的案件,包括前首相慕尤丁的三项洗钱控状。

他说,总检察署是全面研究及考量执法机构提呈的所有证词及相关法律后,才决定提控,并非受到任何政治干预或施压。“没有任何政治干预或施压以启动任何提控。总检察署向来独立及专业采取行动,并依法提控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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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德鲁斯警告,总检察署严正看待任何有损总检察署诚信的言论,民众不应指责或发表暗示总检察署诚信和独立受政治干预或不当影响的言论。“总检察署向来独立及专业地履行职能并维护正义,遵守联邦宪法第145(3)条规定的总检察长权限。”

反贪会今年初开始调查多起与土团党及慕尤丁有关的案件,其中包括涉嫌挪用经济振兴配套资金、非法向发展商收取约3亿令吉政治献金、慕尤丁女婿涉及移民局总额超过11亿令吉的国家综合移民系统合约,以及总值57亿令吉的选择性招标计划。

慕尤丁否认所有指控,并炮轰安华政府以肃贪为名打压异己。反贪会今年2月21日以贪污罪提控土团党宣传主任旺赛夫,以及土团党吉隆坡泗岩沫区部副主席阿当拉兰。两人都否认有罪。

慕尤丁另三项控状仍保留

依德鲁斯指出,吉隆坡高庭释放慕尤丁的判决,仅涉及当局援引《2009年马国反贪污委员会法令》滥权贪污条文而提控的四项控状。对此,控方已入禀上诉通知书,挑战这项判决。至于慕尤丁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被控的另外三项控状则仍然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