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近两周来马国第三起备受瞩目的法庭判决。8月23日,联邦法院五司维持上诉庭裁决,宣判前首相纳吉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罪成,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纳吉当天就入狱服刑。

法官罗兹娜在宣布判决时说,控方提出的证据确凿,法庭认为控方已成功举证,因此裁定邦莫达夫妇表罪成立。

(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巫统再有一名领袖的贪腐案被判罪名成立。吉隆坡地方法庭星期五(9月2日)裁决,沙巴巫统主席、京那巴当岸区国会议员邦莫达和妻子芝芝依芝蒂被控收贿超过220万令吉(约69万新元)的案件表面罪名成立,须出庭自辩。

64岁的邦莫达也是沙巴副首席部长。他和妻子芝芝依芝蒂(44岁)2019年5月分别被控三项受贿罪及三项串谋罪,他们都不认罪。

这起案件的诉讼程序于2020年1月2日开始,控方共传召了30名证人作证。

两人因此被控违反《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五年、罚款不少于贿金的五倍或1万令吉,取其高者,或两者兼施。

纳吉的妻子罗斯玛星期四(9月1日)在“砂拉越郊区学校太阳能供电案”中被判贪污罪成,入狱10年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这是马国历来金额最高的罚款。罗斯玛已入禀上诉,法官允准她以200万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2015年6月,时任联邦土地复兴和统一局(FELCRA)非执行主席的邦莫达,三次通过芝芝依芝蒂向大众信托基金的投资中介收取总额超过220万令吉的贿金,作为他向时任财政部第二部长获得批准信,以让FELCRA对大众信托基金投资1亿5000万令吉的报酬。

两人被判表罪成立后,法庭敲定案件审讯日期,分别是9月23日及26日、10月14日及28日、11月21日及30日、12月1日及7日,以及2023年1月3日、9日至13日,共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