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也是巫统彭亨北根区国会议员。如果他最终上诉失败,就必须缴纳政府追讨的税款,否则必须宣告破产。
根据条例,民选议员一旦被法庭定罪及罚款超过2000令吉或入狱超过一年,将自动丧失议员资格,并在出狱后五年内不得参选。条例也规定,破产者不得参与选举或党选。因此纳吉如果被判破产,势必牵动马国政局。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慕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昨天一致批准纳吉和纳兹夫丁针对去年上诉庭的裁决提出上诉。东姑麦慕与其他两名联邦法院法官娜莉妮和林添钻认为,“申请人提出的法律问题,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a)和(b)条文的规定”,因此批准这项上诉。
吉隆坡高庭2020年7月22日批准内陆税收局向纳吉父子分别追讨近16亿9000万令吉和3760万令吉欠税诉讼的简易判决申请。纳吉父子随即提出上诉,但在2021年9月9日遭上诉庭驳回上诉。
(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联邦法院昨天发出准令,批准前首相纳吉及儿子纳兹夫丁针对内陆税收局(所得税局)追税17亿2760万令吉(5.5亿新元)案提出上诉。
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申请人必须证明所提出的法律或宪法问题是新颖且涉及公共利益,联邦法院才会审理上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