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马来亚联合邦、北婆罗洲(即沙巴)、砂拉越和新加坡在1963年签定《马来西亚协定》,同意由马来亚联合邦、北婆罗洲、砂拉越和新加坡共组马来西亚联邦。
此外,让沙砂人民不满的是,东马两州的发展比西马落后许多,西马却长期以来从东马的天然资源,如石油、木材领域的各种税收中获益。再加上有感于天然资源丰富的东马被边缘化,以及西马日益尖锐化的宗教及种族政治,东马两州的民主自治意识抬头,沙砂要求自治的运动近年开始崛起。
刘伟强昨日下午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说,修宪案虽然简单但具有影响力,也是沙砂迈向更大自主权的一大步。
此次是马来西亚执政党11年来首次在国会提呈修宪案。国阵在2008年3月8日全国大选失去国会三分二优势后,就一直没有提出任何修宪案。
马来西亚成立后的1963年联邦宪法第1(2)条文阐明,“联邦的州为(a)马来亚州属,即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雪兰莪与登嘉楼;(b)婆罗洲州属,即沙巴与砂拉越;以及(c)新加坡州”。新加坡1965年独立后,当局1966年将第1(2)条文删去“(c)新加坡州”。
宪法专家珊拉哈尤副教授认为,修宪案未能实际保障沙砂的地位。与其在修宪案上玩弄字眼,不如以实际的行动去执行宪法所保障的东马权益。
她直言,修正联邦宪法第1(2)条文的目的是将宪法重回到1976年修宪前的1963年的《马来西亚协议》內容,并认为这样的做法起不到关键的作用。
按协议,虽然马来西亚联邦的官方宗教为回教,但是这不适用于东马两州;沙巴在1976年修宪将回教列为官方宗教,而砂拉越至今则没有任何官方宗教。
(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希盟政府周四在国会提呈修宪案,建议恢复沙巴与砂拉越等东马二州与西马九州的平等伙伴地位。反对党指这项修宪案毫无意义而大力反对并离席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