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讯)马来西亚关税局为追讨消费税出尽奇招,让一些餐饮业者不敢逃税而宁愿少做少赚。当局规定年营业额超过50万令吉(约16万新元)的餐厅必须注册为征收及上缴消费税的商家,一些业者就让每天营业额不超过1400令吉(约455新元)以“躲开”消费税。

雪隆姑苏慎忠行餐饮业公会主席林德来告诉《星洲日报》:“他们每日营业额达到1400令吉后就停止营业,因为营业额一旦超过1500令吉(约490新元),年收入就超过50万令吉,就必须依法注册为消费税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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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关税局官员很早之前及派便衣官员上门伪装成顾客并暗中调查,当局也在一些餐馆的收银系统安置电子信息检查系统(EIS)或“Dongle”感应器,以监视餐馆是否发出消费税收据,因此商家不能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