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垃圾杀手”的“威胁”仍未脱除。尽管教育普及提高了,可是,人的素质与社会责任,却是不进反退,何其可悲!
打从70年代踏入报界采访开始,处理过多起高楼抛物的案件,报章当时形容这些“垃圾虫”是“高楼杀手”或“垃圾杀手”(killer litter),并且将乱置于高楼、摇摇欲坠的物件,称之为“高楼炸弹”。这些“垃圾虫”几乎无所不丢,轻者如纸张、果皮及烟蒂,重者有花盆、家具及脚踏车,还有菜刀、铁棍及竹竿等等利器。
此案发生的第二天,网上又疯传将共享脚踏车抛入榜鹅地铁站附近大水沟的视频,警方按图索骥,三天后扣留了四个16岁到18岁的青少年。
6月,对市井小民来说,比较贴身的城中话题,相信是接二连三的高楼飞抛脚踏车事件,这几起案件虽然未造成人命伤亡,可也不能等闲视之。
孕妇被高楼抛物夺命案发生后,成为全国关注的课题。官方与民间组织纷纷声讨“垃圾杀手”,竞相主办宣导活动。国会还在那年通过包括回收组屋、加强处罚的法案。
不到一个星期,文庆路上段也发生15楼抛落脚踏车的事件,47岁的醉汉被捕后控上法庭。案件发生在清晨,组屋后面是巴刹与小贩中心,一大早人流不少,还好没人被击中,大家捏了一把冷汗。
先是15日那天,网络上流传了一段从30楼抛下“共享”脚踏车的视频,地点是在黄埔区的惹兰登德兰。两天后,警方扣留了涉案的14岁金发少年,把在一旁拍摄视频的同伙,也带往警署盘查。
连串的高楼抛物案件,引起街谈巷议,也让不少人如梦初醒,“重新”关注这个严重“威胁”我们安危的问题。
印象最深的是:1984年芽笼峇鲁脚踏车高楼飞抛,酿成孕妇一尸两命的惨剧。涉案的两个小兄弟只有十三四岁,还是在籍的学生。他们在俯首认罪后,法官判处三年缓刑监视。在此之前,有个妇女在友诺士弯给高楼抛下的铁条击伤,昏迷了好几天。
严刑峻法阻吓了高楼抛物一个短时期,然而,善忘似乎是人类最大的弱点,垃圾虫依然潜伏四周,虎视眈眈,蠢蠢欲动。
即使踏入20世纪,这类案件还是断断续续,卷土重来。2000年某一天,5岁小女孩被22楼坠落的花盆击穿头部身亡。同一年,3岁女孩被高楼抛下的玻璃杯击中头部重伤,差点丢命。2002年,44岁的男子路过一个工业区时,给飞抛而下的铁椅打中,第二天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