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加坡雇佣法令(以下简称“原雇佣法令”)的保护范围原本是不包含专业人士、经理及文职雇员(Professionals, Managers and Executives,以下简称“高级雇员”) 的。这些高级雇员主要依靠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在修正案生效后,这些高级雇员也将被纳入在新雇佣法令法定保护的范围之内,而无论他们的身份是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还是外国人。

(3) 带薪病假(14天)和带薪住院假(60天)

(1) 最少7至14天的带薪年假(根据工作年限增长)

新雇佣法令下的法定福利主要包括:

1.修正案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

(5) 法定产假和育儿假

修正案对原雇佣法令第四部分适用范围在这次修改中也做出了调整。原雇佣法令第四部分的一些法定权利原本只是单单保护某些类型的员工的,这些法定权利主要有工作时间、加班费等等。以前原雇佣法令第四部分保护的员工是工资不超过4500新元的体力劳动者和工资不超过2500新元的非体力劳动者,加班费也封顶在2250新元一个月。但新雇佣法令生效后,薪水不超过2600新元的非体力劳动者都将享受工作时间、加班费等的法定福利。虽然这只是小小的变动,但是可以看出新雇佣法将逐渐注重对员工的保护。

(作者分别为Duane Morris & Selvam LLP主席和资深律师)

2.修正案的修改会对哪些员工产生影响?

工资高于4500新元的专业人士和经理也将享受修改后的新加坡雇佣法令(以下简称“新雇佣法令”)的法定权利,今后所有的劳动争议将统一由特别劳动法庭处理,以及上调加班费的薪金顶限等是本次修正案修改的最主要内容。

(以上文章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只为提供信息之用)

(2) 带薪公共假日(11天)

3.新雇佣法令下的法定福利有哪些?

说法

4.如果之前的合同约定的带薪年假、病假、产假少于新雇佣法令的规定怎么办?

对于“辞退”员工,新雇佣法令下“辞退”员工将不仅仅包括雇主主动辞退员工,还将包括员工非自愿被迫辞职(以下简称“推定辞退”)。这一小小变更其实还是很有意义的,今后,对于属于推定辞退的情形,员工也可能可以提起与非法辞退相关的索赔了。

(6)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救济

5.修正案中有关辞退员工的定义的调整有什么法律意义?

(4) 按时支付薪金

去年11月通过的新加坡雇佣法令2018修正案于今天生效,很多朋友都非常关心这个修正案究竟修改了哪些内容,以及将会对他们产生怎样的影响。就此,我们罗列出以下问题并做简单的解答:

新雇佣法令生效后,如果原劳动合同的福利劣于法定福利的话,则雇主应当对相应员工适用新雇佣法令下的法定福利。对此,我们建议那些对于新雇佣法令的法定福利还不熟悉的雇主尽快想办法了解员工的法定福利。此外,雇主还应当检查一下目前员工,尤其是高级雇员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内部的员工手册,一旦发现有任何与新雇佣法令不一致的地方,应当及时做出调整。

6.修正案对于原雇佣法令第四部分的修改的影响是什么?

另外,新雇佣法令还规定,在雇主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业务时,与这部分业务相关的员工的劳动合同应自动转让至新雇主名下。以前,不受原雇佣法令保护的高级雇员在公司业务转让时劳动合同就终止了,而在新雇佣法令下,受新雇佣法令保护的高级雇员的合同在公司业务转让时,也将被自动转让至新雇主名下,并且其之前的工作年限将继续计算,其之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也将持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