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景”频繁在诗中出现

第三部分则是青春的诗篇,此篇有着强烈的叙事感,能将生活中的一件小事转换为足以撼动人生的大事。80年代现代派诗人总是表现自己的骚动与激愤,仿佛他们的生命无丝毫畏惧,通过放大声量感受自我的存在,因此,先锋性和实验性成为主要的审美结构,除了朦胧诗人之外,还有第三代诗人或公开或私下写作,将对社会的期待与青春的迷惘一同奉献给诗歌。

中英文诗集《深呼吸》按照年代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天涯离骚(1996-2018)”收录到美国之后的创作,时至今日的诗歌走向多元的创造,无论是题材还是内容,皆融入不同语系、国家的诗篇,诗歌逐渐在稳定中成长,并且有节奏地敲响季节之钟。米家路对于节气特别有感,也许是将它当作故乡与移居地的桥梁,春分的《望雪》,惊蛰中的《春日响雷》《立夏偶感》《秋日的草垛》,霜寒《暴风雪袭来之前观鸟》皆作于普林斯顿,吊诡的是潜藏于诗人心灵的时令与目之所及并不完全对等,但是却有在另一场域里相互呼应之感。最明显的例子是诗中“雪景”频繁的出现,有时是即景,有时则是从阅读里采集飞雪的记忆,如《读柳宗元〈江雪〉》。除此之外,自然书写也是境外书写的主力,诗人乐于观察自然的脉动,树的纹理、河的流向,飞鸟的动态,都成为笔下的主角。不若传统抒情含蓄的表达方式,借鉴西方诗人趣味、生动的一面尝试新的书写。在《裂》中仿树木的裂痕,不规则的排列显示对美的激动,与图象诗有异曲同工之妙。阅读米家路的诗,不难发现他对美的追求极高,无论是生活之美,对故乡的怀想,尝试新的写作模式等,都能尽力挖掘文字的深度。

第二部分为“望气歌乐山(1985-1995)”则是诗人在中国北上南下求学的岁月。歌乐山位于重庆,有“大禹治水,会诸侯于涂山,宴宾客于歌乐山”之传说,又相传此山助大禹一臂之力,号称“移来山”,故乡的山水与神话的渲染,使得这座山充满年少时的幻想与期待。米家路在此时期的诗有两种特征,一为爱情的升华,二是时间流逝之感,整体的基调充满青年的矛盾,既有展翅翱翔的雄心,又对生命的波动、未定的未来产生质疑。他在青年时期热爱“黄昏的钟摆回答着我的名字”(《鸟在黄昏》),将个人意识寄托于初春夜晚的花香与秋日的远征,文人情怀得以此中展开。

米家路的诗歌语言不执着于追求中华性的表述方式,从阅读西方著作积累的形式与内在哲思都是处在异文化震荡的场域里最重要的特色。美国文学评论家周蕾(Rey Chow)在其重要的著作《写在家国以外》详细说明了:“放弃(unlearn)那种作为终极所指的,对诸如‘中华性’这种种族性的绝对服从,即使从今后继续支持在中国大陆、香港,以及别的地方所发起的民主与人权运动。对于这些运动的支持应该是必然的,不论我们自己的种族‘根源’(roots)是什么。”如此一来,才能够提供写作者悠游于各地的条件。

米家路于80年代开始创作时,便能阅读到这些前卫诗人的诗作,再者就读四川外语学院的原因,西方理论与诗作成为诗歌养分,恣肆飞扬是此时期的写照。特别是歌行体的书写,继承那一代对革命、追忆的狂想,仿佛青春就该热血沸腾。《啊,故乡!一翔闪光的彩羽——在群星闪烁的天幕上我听见一群飞鹤在放歌》诗首的“啊,故乡!”激起对土地的咏叹、《高楼瞭望》的末句“担负起共和国明朝的使命”仿佛一首激昂的进行曲,《劳动之歌》将对农民的怜悯之情揉入诗句里,《印刷工人之歌》则是化轧机声为文明进步的窗棂。

美国现代派诗人威廉·卡洛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1883-1963)的诗歌善于运用意象,主张以自然抒情的语言取代繁复的结构,并且乐于记录当下感受,他认为生活即是无尽的诗篇,过多装饰性的词语反而会压垮纯粹的诗性,他最著名的诗《红色手推车》:“如此倚重∕于这∕红色手∕推车∕闪闪发光雨∕水中∕旁边是一群白∕鸡”营造出轻快的画面感,使读者也能感受其中的宁静。中国诗人米家路仿此诗写下《新诗集题记》,可以说是对威廉斯的感应性阅读,更期待自己能与他一般走入纯诗写作的境界。以轻松的语言带出沉寂37个年头,渴望呼吸一口新鲜气息的想望。与《红色手推车》相比,此诗少了点日常,多了些不可预期的变异。基于对前辈诗人的尊敬,米家路带入诗歌之于生命的重要意义,如同繁星、银花般闪耀;然而,当一切尘埃落定,篮子的空无也蕴含着本来无一物的禅意。这股中西荟萃的力量来自于米家路的移动经历,从四川到香港,负笈加州后任教于新泽西,内在的涵养也在研究与阅读中积累。

不执着追求中华性表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