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也强调,当局会确保不会无理剥夺被告人咨询律师,或寻求法律援助的基本权利。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说,国际人权公约提到疑犯有权寻找法律代表,但并未列明是指定法律代表,因此相关做法符合国际人权公约。

香港律政司长林定国也说,若有充分理由相信某律师可能“通风报信”或从事危害国安行为,可延长羁留期禁止双方接触。他说,必须考虑嫌疑人声称要见律师,但实际上该律师可能与其为同伙,假借咨询之名进行通信,从而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保安局前局长、新民党立法会议员黎栋国认为,执法人员在有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才会禁止嫌疑人会见某律师,否则易遭上诉。

延伸阅读

综合《明报》、Now新闻等报道,《基本法》第23条立法咨询中一个关键议题,是考虑延长被捕者最多48小时羁押期限。英国国安法条文中,赋权警司或以上职级警员可阻止被羁留者咨询特定律师,及延迟被羁留者咨询任何律师。

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星期六(2月3日)受访时说,可能会借鉴英国模式,认为由法庭审批延长羁留时间较为稳妥。若怀疑某律师与被捕者有共谋或身份存疑,可阻止被捕者见该律师,但不意味着被捕者不能见其他律师。

(香港综合讯)香港特区政府正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咨询公众,其中考虑延长被捕者的最长拘留期。港府或借鉴英国做法,允许警司阻止被捕者咨询特定律师,以防止信息泄露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并倾向由司法机关负责批核这一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