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今年先后两次入禀高院,要求法庭宣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底的释法,不影响法庭早前批准他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Tim Owen)的决定;另要求撤回香港国安委和入境处拒绝欧文的赴港工作签证申请的相关决定。

国安委认为黎智英聘用欧文构成国安风险及有违国安利益,建议入境处拒绝其来港工作签证申请。

香港高院星期五颁下裁决,驳回上述两项司法覆核申请。判词指出,根据国安法,香港法院对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的工作没有司法管辖权,国安委的决定也不受司法覆核,因此法庭必须拒绝有关许可申请。

经人大常委会去年底释法后,国安法案件能否聘请海外律师,最终可由香港特首决定,但首先得由法院方面提出;如果法院没有提出,国安委就要作出决定。

(香港综合讯)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五(5月19日)驳回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两项涉及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为其国安法案件辩护的司法覆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