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星期五(2月24日)也通过决定,宣布军队战时开展刑事诉讼活动,遵循大陆《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制度、程序,适应战时刑事诉讼特点,调整适用《刑事诉讼法》的部分具体规定。

在战事物资管理方面,若政府已开始动员物资或固定设施,哄抬价格或无正当理由囤积者,将被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未遂犯也罚之。受征用人员、物资未依时报到,也将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700万元以下罚金。

这项决定从2023年2月25日起施行。报道称,此举是为了完善中国大陆军事法治体系,从法律制度上保障解放军有效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提高打赢能力。

修法草案增订动员实施时期,若散播有关动员、征用等假信息,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100万元(新台币,同下,约4万4000新元)以下。以广播、电视、电子通讯、网络等工具发送假信息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为稳定金融外汇,修法草案增订金融外汇动员准备方案,以及提升通信能量与资讯安全防护能力。

根据草案内容,台湾总统如果因战争下达实施动员令,为应付新闻及不实信息传播,要求由县市政府配合办理应对出版、广播电视、网络平台与应用服务提供者等实施调查、统计、编组及规划,对新闻业者实施必要管制。

哄抬物价或无正当理由囤积皆违法

(台北/北京综合讯)为应对敌方利用假信息展开认知作战,台湾政府修订《全民防卫动员法》,增订在动员实施期间加强对媒体管制,对散播不实信息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哄抬物价或无正当理由囤积物资者,处有期徒刑并科罚金。

综合《联合报》、中时新闻网报道,台湾国防部上星期二(2月21日)预告修法,将《全民防卫动员法》修正草案更名为《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预告期为14天,草案仍须陈报行政院审查后,函送立法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