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华电)中国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周五(7月8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此外,控状还指孙力军2018年应他人请托,指使有关人员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等行为,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情节特别严重。孙力军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两把枪支。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孙力军的刑事责任。

据新华社报道,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孙力军及他的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力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最后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有20多名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庭审。

根据长春市检察院的控状,孙力军在2001年至2020年4月,利用担任上海市卫生局外事处副处长、上海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处长、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公安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亿余元(1.35亿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