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央政府继在香港实施国安法后,也加强完善澳门的国家安全法法案,决定在澳门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澳门国安委)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家安全技术顾问。
新华社昨天(12月3日)报道,中央政府上个月30日已向澳门特首做出批复,决定在澳门国安委设置一名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三名国家安全技术顾问。前者由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澳门中联办)主任担任,后者则由澳门中联办相关人员担任。
香港前年爆发反修例运动后,触发北京当局对港澳地区的国家安全忧虑,并在去年通过《香港国安法》,当中也规定香港设立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并由香港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出任事务顾问,由中央指派;但没有提及技术顾问。
叶桂平举例说,澳门和香港情况不同,中央政府在香港成立国安公署,而澳门《国安法》应该由保安司还是其他部门执法尚不明确。所以中央政府这次决定在澳门国安委设立三名国家安全技术顾问,希望协助澳门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批复又称,国安事务顾问列席澳门国安委会议,国家安全技术顾问列席澳门国安委办公室会议。澳门政府之后发表声明,表示坚决拥护中央政府的决定,并全力抓好落实工作。
声明指出,维护国家安全属于中央事权,中央政府依据《宪法》和《澳门基本法》的规定,批复同意行政长官的报告,作出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家安全技术顾问的决定,于法有据、合情合理。
澳门城市大学协理副校长、澳门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叶桂平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表示,澳门政府在2009年履行宪制责任,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制定了《维护国家安全法》。在过去10多年时间里,澳门《国安法》虽然从未在法庭上被动用过,但在执行过程中却欠缺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套。
声明表示,行政长官将根据《澳门基本法》第50条第5项以及中央政府批复的要求,及时对第22/2018号行政法规《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作出相应修改,增加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家安全技术顾问的相关内容,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更好维护国家安全,为推进依法治澳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叶桂平强调,澳门是国际大都市,虽然目前没有对中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但面对可能出现的内外安全环境的新形势,仍有必要加强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
批复指出,国安事务顾问将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支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国安技术顾问则负责“协助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开展相关工作”,并就澳门国安委办公室履行职责相关事务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