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海巡署的船舰,分为大型巡防舰丶远洋巡护船及小型巡逻艇三大类,远洋巡护船主要负责航行到离台很远的公海上,保护台湾远洋渔船,每次出航长达一至三个月,最远可航行1万5000海里以上。

《自由时报》昨天引述不具名官员称,因台美双方已签署《台美设立海巡工作小组了解备忘录》,未来强化台美合作因应区域海事挑战的作为将会相继进行。

(台北综合讯)台湾政府已核定129亿元(新台币,下同,6.19亿新元)经费,打造六艘3000吨级新型远洋巡护船,承担台美海巡联合演训责任。

据报道,海巡署现有的远洋巡护船中,较大型的为巡护八号、九号,排水量仅为1914吨,而上述计划将打造六艘3000吨级的巡护船。

台美双方今年3月25日签署《台美设立海巡工作小组了解备忘录》,8月11日召开“台美海巡工作小组”第一次视讯会议,台湾海巡署与美国海岸巡防队在会中就海上执法、打击“非法、未报告及不受规范”(IUU)渔业活动,以及联合海上搜救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双方同意“台美海巡工作小组”未来将定期召开会议,就共同关切的海事议题进行协调,以强化台美合作因应区域海事挑战的能力。

官员透露,台湾行政院今年7月30日正式核定了海巡署129亿元造舰新计划,内容是筹建多艘吨数及舰船巡护系统性能均大幅超越现有远洋巡护船的新型远洋巡护船,以有效提升台湾海洋巡护能量,高效捍卫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