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中国人大常委会昨天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公司如何处理用户数据,制定更严格规定。
针对过度收集信息、大数据杀熟的问题,保护法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针对滥用人脸识别技术问题,保护法要求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
综合新华社、中新社和彭博社报道,今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
彭博社指出,新法势将进一步约束中国科技巨头。随着科技公司从面部识别到大数据的运用都取得快速进展,中国政府也在着手解决消费者隐私受侵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