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国全国人大委员长栗战书,前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有关表决事项后讲话时说,会议表决通过的疫苗管理法,回应社会关切,全面严格法律责任,为坚决守住公共安全底线、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

(北京综合讯)针对中国近年疫苗问题频发,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天表决通过首部疫苗管理法,对生产销售假疫苗和劣疫苗的药企,最低分别可开罚逾75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48万新元)和逾500万元。

中国去年接连发生百日咳三合一疫苗、狂犬病疫苗不合格的事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则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疫苗不是一般的商品,主要的对象是儿童,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所以对疫苗管理制度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十分必要。

该法也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劣疫苗且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处以所获收入一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此外,他们将被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由公安机关处以五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

综合新华社、中新社等报道,这部新法将从今年12月1日起生效,明确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疫苗犯罪将从重追究刑责。

在罚款方面,这部专法规定:对生产销售假疫苗,处以疫苗货值金额15倍以上、50倍以下的罚款;对生产销售劣疫苗,则处以疫苗货值金额10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

假劣疫苗货值金额就算不足50万元,也都按50万元计算。

疫苗管理法也更新了疫苗制度,其中包括将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以及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