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昨天称,撤销议席需议员提出议案,如有议员提出并符合《议事规则》就要批准,但现阶段没有议员提出。
在“占中九子”案中已被定罪,但因需进行脑部手术而押后判刑的香港公民党议员陈淑庄,昨天被判入狱八个月,缓刑两年。她闻判后即与支持者相拥,表示感激战友和送上祝福的支持者,争取尽快康复。
另外,陈淑庄的本届立法会议席也可能受挑战,根据《基本法》第79条,若立法会议员被判刑事罪行,判处监禁一个月以上,经立法会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可解除其职务。
法官也指出,从辩方呈堂照片所见,陈淑庄在手术后,脑后有一条相当长的疤痕,显然是非常严重的手术,故毫不怀疑被告病情的真确性。
陈仲衡法官判刑时指出,陈淑庄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罪成,但没悔意,虽有良好品格及公职服务,但在4月26日若没告知病况,就会判她即时监禁。
陈仲衡法官说,考虑到陈淑庄的身体状况,尽管惩教署会为在囚者提供医疗服务,但最能彰显公义做法,是由被告自行寻求医生及专家跟进手术后治疗,并由家人提供适切照料。
“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及其余五名被告,早前分别被判刑16个月、八个月或社会服务令,其中,朱耀明、钟耀华及李永达也获缓刑两年。
虽获缓刑而无须即时入狱,但根据《立法会条例》,被判入狱三个月以上,不论获得缓刑与否,定罪起计五年内都不能参选,意味着陈淑庄不能取得明年换届立法会选举的入场资格,无法竞逐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