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夏天,澳洲正好相反,天气开始凉了,我带了一条之前跟张叔平一起设计的羊毛围巾,一张我画老王子手里拿着黄玫瑰的画像送给他。花园里的花更加凋零了,忽见两朵黄玫瑰在树顶上生动地互相辉映着,我眼睛发亮直呼好看,老王子走进满是花刺的枝芽里攀高剪下,这才发现他的衣服都是破洞。园子的尽头是一塘美丽的湖水,湖前还有一小块空地,老王子说他没有力气种了,希望另有爱花人接手这个园子。

欣赏小王子的野玫瑰

老王子说11月是玫瑰花最盛开的季节,希望我能看到,也欢迎我到园子里画花。

第二天祖孙三代浩浩荡荡地去了玫瑰园,下了车迎面走来一个瘦瘦的男子,一头多而乱的银灰色短发,细蓝条衬衫,外罩蓝色套头便衣,上衣和裤子沾满了黄土,手上拿着一把利剪。他斯文有礼,气质独特,完全不像之前见过的地道农民。他腼腆地招呼我们参观他的花园,5月的澳大利亚已有秋意,树上的花朵几乎落尽,有些枝头上还是残留着各种不同颜色、不同形状的玫瑰。每种花都有自己的味道,自己的风采,花名也取得好。那朵浅粉紫玫瑰叫Children's rose(孩子的玫瑰)特别芳香,那朵奶白色边缘洇着浅粉红叫Mother's love(母亲的爱)渗出淡淡的香味,最喜欢的是Soul sister(灵魂姊妹),它的颜色很独特,是Cappuccino色,不过没有什么香味,以前还以为玫瑰是以色分类的呢。

在印尼峇厘岛的船上,我沉浸在大自然的千变万化中。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我有那样的情绪,是心疼。就像我心疼日本作家太宰治一样,太宰治是那么的忧郁,那么的有才华,那么的自嘲自省,就连生而为人都感到抱歉。

第二次去玫瑰园,带着笔记本专程去访问男主人。他说自己年纪大了,希望有一位跟他一样的爱花人能够接手这个园子。他神情有一点哀愁,身影有一点孤独,但拿着利剪行走在花丛中却是步履轻盈的。他是个有情人,园里有些树是纪念他逝去的朋友。我和他生于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聊起来竟然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喜欢付出和给予而令到他人开心的人。

后记

(作者为著名影星;本文小标为编者所加)

玫瑰园有1650棵玫瑰树,男主人20年前接手的时候才200多棵,他爱玫瑰,只种玫瑰,这么多树就只是他一个人照顾。他数十年前从爱尔兰移民到澳洲,三个女儿和他口中的“半个老婆”都对种花没兴趣。园里有栋老房子,我想大概是他的住所,从外面望过去看到架子上凌乱地摆着一些书,交谈中知道他生活简朴,不多花费,有一次去城里探望女儿,趁机出去逛了一圈,却什么也没买,只买了50盆玫瑰。听说他太太是韩国人,问他为什么是“半个老婆”,见他神情黯淡,欲言又止,我赶快转话题。园里花树错错落落不是很整齐,任其自由生长,每当我赞叹花朵的美丽和芳香,男主人利剪咔嚓一声,那朵花的主人便是我了,逛完一圈,我手上的花已抓不住。园里有铁架做的拱门,夏天拱门上爬满玫瑰时也有新娘子来拍照。有几张供人坐着欣赏花朵的木椅,那天有一棵像是巨伞的玫瑰树,树顶还开满了朵朵玫瑰,几乎可以遮荫,看了让人心花怒放。

拿破仑的妻子约瑟芬也只钟情玫瑰,她在法国南部的梅尔梅森城堡中建立了一座宏伟的玫瑰园,种植了250种,3万多棵珍贵的玫瑰。据说在英法战争期间,约瑟芬甚至为一位伦敦的园艺家搞了个特别护照,要他穿过战争防线,定期将新的英国玫瑰品种带到法国来,也许是出于对王后爱好花朵的尊敬,英法舰队也曾停止海战,让运送玫瑰的船通行。

比起园艺家栽种的、花店里朵朵完美的玫瑰,我还是欣赏小王子的野玫瑰,我喜欢野生、自然成长的花,总感觉太多修饰反而不美了。玫瑰园的花,朵朵都是独一无二的,生动得仿佛是在跟你对话。

澳洲5点多天已经暗下来,我上了车,他孤立在车旁,关门前,我瞥见一弯新月高挂在树梢,忍不住惊呼:“你看!月亮多美!”车子慢慢启动,我回身望着一头银色乱发的玫瑰呵护者,愣愣地想着,如果小王子当年没有从地球回到那颗拥有一朵玫瑰花的星球,多年以后的现在,会不会就是他这个样子。

我问他怎么看自己,他只有一句话“I'm a humble old rose grower.”(我是个呵护玫瑰的谦卑老人)。

最近大女儿从外面捧回一束各种各样的玫瑰花,一定要我闻。我为了捧她场,认真地闻了一下,第一次闻到玫瑰的香味,每一朵花的香都不同,非常惊讶。

我把写好的文章读给老王子听,天色渐晚,他提议上我们的车子继续读。读到半个老婆时,他开玩笑地说半个老婆已经变成四分之一了,他说女儿虽然不种花但喜欢画玫瑰,老王子强调他的玫瑰不是野生的,是自然成长的。

我满心欢喜地捧着花回去,把茶杯、酒杯、水杯和小瓷罐都找出来当花瓶,大大小小、高高矮矮地摆在我临时的小圆书桌上,像个小花园。午后金黄色的阳光斜斜地映照在花朵上,我的玫瑰欣然迎着阳光,仿佛向它诉说:“是的,我知道我很美丽。”原来玫瑰的寿命这么短,最多才七天,有的只能活一天,如此的凄艳动人,我把握时间在它最好的时刻拍下来、画下来,企图把那个当下变成永久。但是你可能不知道,玫瑰树的寿命居然有50年。

原来女儿们去了玫瑰园,花园男主人带领参观,并送了许多美丽的花朵给她们。花园开放不收门票,不问来者何人又亲自招待,拿走花朵还不收费,这倒没见过,我非常好奇,餐桌上先生见我问题多多,发表高见:“这有什么稀奇?种花就是给人欣赏的,就像你写文章,不也是希望给读者阅读的吗?”我心想这男主人一定有故事,见了那些不同品种芬芳美丽的玫瑰花,我也想去见识见识,小女儿揶揄地说:“你还不是想去找写作材料。”二女儿开玩笑地说:“你该不会嫁给他吧?”

说到玫瑰,让我想到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写的《小王子》, 小王子的玫瑰躲着人梳妆打扮好多天,出来了还要轻声细语地说自己蓬头散发的和太阳同时诞生,它虚荣多疑又骄傲,当它知道小王子要远行,主动承认爱上了小王子,知道留不住他,也大方地祝他幸福。这段描述把玫瑰写活了。

在车上我心里沉甸甸的,回到住所静静地把花插上,坐进沙发,手托腮对着那两朵黄玫瑰发呆,自己也搞不清这是个什么情绪,金圣华说可能是你把敏锐的感觉释放了,写作就是需要这个。哦,确实,这几十年在生活中领略到太敏感容易受伤,所以许多时候我会封起敏锐的神经。这会儿或许是被老王子散发出的磁场感动了吧?

两个月的澳洲之旅完成四篇文章,《玫瑰的故事》是其中一篇。在离开澳洲前朋友问我要不要去跟老王子道个别?(老王子是我给呵护玫瑰的谦卑老人取的外号),我欣然同意。

我不是个爱花的女人,一生中收到过不少花,却从来没有认真地好好嗅过。

比起园艺家栽种的、花店里朵朵完美的玫瑰,我还是欣赏小王子的野玫瑰,我喜欢野生、自然成长的花,总感觉太多修饰反而不美了。

原来他也卖玫瑰盆栽的,我们选了很多园里最美、最香、最喜欢的盆栽,总共才250元澳币,女儿给他300元,他执意不肯多拿那50元。

“红楼梦”大观园里姊妹们中秋节赏月,吃大闸蟹时欣赏菊花,大家做诗咏菊,热闹得不得了。张大千、黄永玉喜欢画荷花。国画也常有人画牡丹的,很少看到画玫瑰。我愿意做一个只画玫瑰花的人。中国自古以来多少诗篇,写玫瑰的却不多,欧美诗集倒经常有玫瑰的影子,或许玫瑰代表的是浪漫吧。

以前人家问我喜欢什么花,我总是不确定的说粉红色的牡丹,其实对牡丹也没什么研究,现在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我喜欢玫瑰。仔细了解一下,原来香水大部分是玫瑰花研制的,玫瑰除了可以泡茶喝,可万万没想到它也可以做成药,治头痛、眼痛、耳痛、嘴痛各种痛症。

天黑了,我们互道珍重。他下了车,天空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我不忍回望黑暗中的老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