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地契相关的三个术语是:“白契”“红契”“契尾”。
对历史研究者来说,土地典卖契约文书记录了土地产权转移和经济发展的真实情况,是研究中国土地和税赋制度的重要资料。
土地契税的征收源于东晋,宋元明清沿用至今。税额根据契约上买卖双方做出田房产总价按比例征收。民国后的十余年,中国处于北洋军阀统治,契税征收沿用旧法,但不再使用契尾,而是另印契纸,使用时经登记注册,将旧契粘连发业主收执。
考古发现,中国早在夏商就有地籍简册之类的土地文书。地契是指中国历代土地买卖的契约,也是土地所有权和缴纳税费的凭证。地契真实地反映当地各个历史时期的房产买卖关系,地价变动、农民负担程度等,可以看到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状况,也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文化、历史、人文风俗的状态,解读地契,就是解读历史。
清代地契总体上采取“民写官验”的形式。首先由买卖双方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然后请当地享有较高威望者做见证人。立据时,四邻和主要亲属、族房也都到场,并在契约上签名画押,这样的契约叫做“白契”,也称私契,不为官府所承认。
发黄变脆的地契成为中国当代艺术家毛同强的创作素材,他耗时三年,由民间搜集1300余件地契,组成大型装置作品《地契》。涵盖了从清末民初、中共建国、文革、改革开放后等重要时期的地契,力图借用“地契”自身的文本与历史价值,来言说20世纪中国社会、历史变迁与土地之间形成的内在密切联系,被栗宪庭誉为“是近十年甚至是近30年中国当代艺术史中最重要的作品之一”。此作在上海泓盛2013秋拍拍出552万元人民币(约117万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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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到五中午12时至傍晚5时
清代民间存在大量的未经官府验核的白契,这些白契在宣纸上用毛笔书写,然后经过举荐的保人画押,再经家族中有威望的长辈签名认可,在民间一般仍被视为有民事约束力的土地产权凭证。但对官府而言,这意味着大量的契税逃漏。
清代官署制约土地的典押、买卖文书沿用明朝旧制,叫“契尾”。契尾上明确印发土地使用买卖的管理条例,清楚规定“税契之设”的目的、内容、形式及违规的处罚方法,表明清代在土地使用上的规范化管理。
“地契”展览
20世纪90年代,摄影家蔡斯民在中国的旧货市场看到地契,觉得有趣,向收藏家买货,陆续收集数百张地契,以清朝居多。这次举办“地契”展览,展出约百张从中国清朝、中华民国至中共建国前后的地契。
一份正式地契的内容包含:立契人、受契人、土地说明(四方边界、所含税亩)、典当或出卖原因、立契手续、土地所有权说明、双方权利和义务、土地附产说明、上手契的处理说明、官颁契与契尾,最后是写立文契时间、卖户、中人签字画押。
完好地契不易找
有关地契的收藏和研究,在中国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民间收藏家有数量不等的地契收藏,各省市档案馆、历史博物馆也有少量收藏。中国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档案室自1958年以来,从全省收集了明代、清代、民国时期的地契文书约四五千份,但保存状态不佳。
即日起至3月25日
蔡斯民指出,完整的地契是很绵长的,一张接一张,但是很难收到品相完整的,即使博物馆藏品也是如此。他说:“收藏地契的最大问题就是风化。一张宣纸(写成的地契)能够耐多久?明代的地契很难找到。不可能收到很完整的地契。残缺是时间的画笔,破烂是一般地契的状态。”
斯民国际艺苑
摄影家兼收藏家蔡斯民举办“地契”展览,展出约整百张中国清朝、民国至中共建国前后的地契,从陈旧的地契解读中国各历史时期的政经文化。
地契和土地凭证在形式内容相似,如明确宣示土地所有权及土地所在位置,但二者实际上有很大差异。土地凭证是颁发给土地所有人的所有权证明,而地契既可能是证明土地所有权的契约,也可能是典当、出卖土地的契约,同一块地多次转卖会产生多份地契。市场上,地契存世量比土地凭证大。毕竟买卖土地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涉及到身家性命,而一些土地与房屋典当的地契,往往是主人为了一时的燃居之急(如短钱、需钱)而做出的行为,比出卖土地的频率要高得多。
地契是中国老百姓最大的财富象征,都被珍藏于家中最为隐蔽之处,具有生存根本的重要性。也是收藏家的蔡斯民受访时说:“每一张地契都有一个家庭的故事要说,比如兄弟争论的故事。”
合法有效的书契,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由买卖双方携带白契到官府缴纳地产转移契税,办理推收过户,再由官府在白契上粘贴官署统一印制的文书,加盖大红色的州县骑缝章,叫“红契”。验契时一般加盖两处官印,一处盖在契中地价数额上,并画一押;另一处在契未所写年号上。正式的“红契”由盖有官印的白契(草契)和契尾组合而成,在法律上受官府保护。
“白契”“红契”“契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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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国后,经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和改革开放时期,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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