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到了书页终结处,你深呼吸,吁一口气,终于读完了;这口气,既因作品的精彩而起,亦因消减书页的战争而来。你完成任务,“杀”掉了一本如此厚重的书,书是经典,而你竟能读完经典,这行为之于你亦是“经典”,你完全有资格为自己感到自豪。
是的,把书翻开读一阵,放下来,之后再端起再翻开,又读一阵,停在哪页便把哪页书角微微折起,或用书签夹在书页之间,慢慢地,书签往后移动,再往后,引往后,只要书签越过了厚书的一半位置,心底便会涌起淡淡的征服快乐,这感觉由淡转浓,到了最后的十分之一,简直如潮水般直接冲撞你的大脑,甚至催发一点点的压迫感,令你几乎喘不过气。
挑战过厚重经典的人,不可能不明白个中道理。像1100页的《战争与和平》,或800页的《红楼梦》,抱在手里,像抱着一头小象,颇为吓人,难免感叹不知道何时何月才可读完。可是,办法明明就在,只在于你肯不肯面对现实,那就是,一咬牙,从第一序开始,顶多跳过序言或导读,且从正文读起,一,五十,一百,似挖砖越狱,一页纸是一块砖,当你付出够多的耐性,过不了多久,豁然开朗,书页背后自有辽阔的世界。
所以我有个小小的阅读怪癖:嫌弃书本太单薄。或者倒过来说,是越厚的书越有阅读的冲动。不为其他,非关内容,只为消减书页,像跑一场不流汗的马拉松,过瘾。
并非刻意增添行李箱的重量来替自己增加路途上的负担,只不过习惯把书本的厚度视为挑战,以封面作为起点,一页一页地读下去,翻过去,像翻山越岭地朝高处行进,脚下的沙石路径不断被我抛到身后,终于走到顶点,挺立高处,往下俯览,一望无垠的视野带来阵阵快感。阅读之乐,先不管内容是深是浅,仅是“消减书页”已为一大痛快。尼采曾说“写作像在冬天里,深吸一口气,闭目纵身跳入湖水”;其实,阅读,何尝不是?
厚重是书本的“好处”,不是吗?
消减书页之乐,很抱歉,电子书欠奉。我当然知道电子书同样有页码显示,但我指的是书本的厚度而非止于虚拟的页码,页码是平面的,厚度却非常立体,切切实实地在你手里,有触感,遑论有翻揭的声音,也有揭页时的隐隐纸味。读电子书只是“见字”,翻实体书才是读书,对老派如我者而言,确是如此。
在出门的路途上带了电子书阅读器,喜其轻便,但看不到十页即已放下,终究回归印刷纸本,后者的不便在于厚重,但亦正因厚重,始得我心。
这时候,你的满足感不仅在于享受作者的文字创作,更因为自己展现了足够的意志力,仿佛完成了一场不可思议的持久战,把“敌人”逐一击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