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鼓吹婚前同居,或以宽松离婚法律来提高婚姻率,都是不切实际的提议,背后隐藏着许多的弊端。希望我们的年轻人能在无须同居试婚的环境中,在正确婚姻价值观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和谐的家庭。

李斌勇

正因如此,不难明白为什么未婚同居的试婚风气,近几十年来在国内外有不断攀升的趋势。一般未婚人士认为,同居能让彼此先互相适应,以调整未来婚后对伴侣的要求。也有人认为,同居是从恋爱到结婚必然经过的一个阶段,所以值得鼓励。

《海峡时报》5月17日的一篇评论认为应该鼓励同居,且放宽离婚限制来提升我国的结婚率。笔者认为,在接受和鼓励同居之前,必须谨慎反思,借鉴国外的经验,来判断同居的利弊。

婚姻是人生的一个重要决定,也是必须刻苦经营才能享受硕果的历程。夫妻不仅要互相包容,磨和矛盾,对于自身利益也必须做出妥协,才能拥抱共同的利益,让婚姻稳定持续。要维持婚姻,双方要投入的资源和时间都是极大的,虽能换取幸福,但也包含一定的风险。

拥护试婚的人认为,婚前同居有助于彼此适应,更能提高结婚率。有调查研究发现,同居过的夫妻,离婚率比一般夫妻高出一倍,而四成的婚前同居夫妻在10年内离婚。因此,以同居试婚来提高婚姻率的论调不攻自破。

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社会研究所的人口研究中心(ISR-PSC)2004年发表的权威审查报告(Manning & Smock 2004)指出,未婚同居对婚姻会造成极大的不稳定和威胁。有国外其他研究所证实,先同居后结婚的夫妻出现外遇、酗酒、吸毒、暴力等问题的比率,比没有婚前同居的夫妻高。美国家庭暴力研究机构也发现,同居伴侣发生暴力事件,比一般婚姻中的比率高两倍。另一项美国全国调查显示,同居男性出轨的比率要比已婚男性高出四倍,同居女性则高出八倍。

这样的说法是只见其一,不见其二。婚姻的稳定取决于配偶是否愿意一起克服婚姻过程中出现的挑战,是否愿意分担家庭责任和共享成果。《今日心理学》(Psychology Today)2013年6月报道,中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除了因为伴侣出轨,离婚法律在1950年以后逐步放松,是离婚率不断攀升的主要原因之一。

有些人士认为,因为婚姻对心理和经济造成极大压力,所以为了让已婚人士能更自由地终止婚姻关系,有必要改变离婚法律。因为人们更容易放弃婚姻,也就更愿意进入婚姻关系,所以容易离婚的法律环境有助于提高结婚率。

《纽约时报》在2014年4月报道了一种“同居效应”,就是“未婚同居的伴侣实质上会比一般婚姻伴侣更不满意他们的婚姻,也更可能离婚”。这不难理解,同居的伴侣对彼此的要求,要比已婚夫妻低得多。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同居人士的经济负担也比已婚人士要承担的低得多。同居后结婚,发现婚前婚后的落差不在预期之内,很快便会陷入失望与自责当中。

婚前同居是一种没有法律保障的关系。同居是一种亲密的生活关系,伴侣之间的矛盾会逐渐显露出来,不结婚的伴侣较容易分手。分手之后双方所承受的情感伤害不可忽视,也需要很长的时间来消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