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栋组屋或公寓里,如果楼下的居民在走廊或楼梯间吸烟,邻居还可以出言阻止;但如果在家里窗边或阳台吸烟,楼上的几户邻居大概只能跟着吸二手烟,或干脆把门窗关紧,把门窗缝隙塞好。现有法律无法干涉居民在自己家里的行为。

有趣的是,外国有人尝试把禁烟之手伸进人们家里。2011年,澳大利亚悉尼一座公寓的业主同意,禁止任何人在公寓内或阳台吸烟。

在新加坡,禁烟令有没有可能覆盖住家内?非吸烟者当然希望答案是正面的,但烟客可能要叫苦连天了,因为可供他们吸烟的地方就更少了。

今天,我国允许吸烟的公共场所已经不多。巴士转换站、公共厕所、公共游泳池、咖啡店、小贩中心、夜间娱乐场所、儿童游乐场、巴刹、多层停车场、电梯大堂、组屋底层和走廊、巴士站、校园等已不能吸烟。

然而,住家却是一个禁烟法律无能为力的地方。

《交流站》曾有读者来函投诉人们在家里吸烟,给邻居制造二手烟的问题。

再过两个月,乌节路公共场所也将全面禁烟,所有餐饮店都不能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