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0多年前的古代中国,陈胜吴广农民起义,中国人就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呐喊。随后的中国历史传统中,抑强扶弱不仅是处理国内政治事务的普遍意识,也是处理与其他国家的世界观底色。如果否认这一点,认为强者和能者会代际传承,所隐含的生物学假设就是,这些强者和能者所在的家庭和人种,远比其他家庭与人种在基因上优秀。这就是法西斯德国曾鼓吹的“种族优秀论”,犹太民族曾是最主要的受害者之一,应对此刻骨铭心。中国人近代的痛苦遭遇,满含着长期作为弱者遭受的欺凌和精神上与肉体上的摧残、折磨,对弱者有感同身受的同情心和命运上的亲近感,对曾受压迫和正受压迫的他国人民并无二致。
对本次冲突做出简明的道义评价,并求得国际法理上的充分依据,不是容易的事。但中国人的朴素世界观扎根于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是应同情并保护弱者。这一世界观不仅是伦理意义上的,也是生物学和经济学意义上的,刻在中国人久远的历史传统和近代至今的痛苦遭遇中。同情弱者的生物学意义在于,优秀的智力和对世界发展极为重要的人力资源,蕴藏在普通人身上,企业家、发明家和一切伟大的创造者、贡献者,是在家族和代际随机分布的,强者所可能赋有的、对经济社会的贡献能力,并不会传承给子孙;反之,弱者中蕴含着潜在的对经济社会的跨世代贡献力。保护弱者就是要保护代际传承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力,欺凌弱者就是在减损未来社会进步的潜力。
但中国人的做法不是这样的。在不是很长时间前,中国防御性的对外战争中,即便战胜,中国也没有因之占领他国一寸土地,这是道义上的高标准。以这样的标准审视,普通中国人自有对当前冲突的倾向性认知和判断。中国人从自身历史和对世界的观察中,对强者和霸权有哀叹性的长周期认识,霸权是一时的,它也并非无懈可击;从长期来看,历史上的和现有的霸权,已经也必将都进入坟墓。和为贵,谦抑、真诚求得和解,才是以色列和阿拉伯人冲突的唯一出路。
具体到本次以哈冲突,普通中国人多数难以弄清楚1950年代前的复杂历史经纬,他们能看到的是,当代频繁的冲突和不对称力量下的拉锯,对其中的惨痛多有唏嘘。研究国际法的专家能搬出战胜国必能合法获得新领土,而战败国则必然失地的所谓法理依据,它还是免不了强权即公理的诘难。
哈马斯和以色列之间的冲突半个月,双方各自诉求的国际舆论支持在全球发酵,中国国内也不乏针对双方的有偏向性的观点,但压倒性的认知是同情弱者,与中国官方呼吁保持克制和保护平民,以及落实两国方案的呼吁相呼应,隐含着中国人朴素的世界观,以及在本次以哈冲突上的映射。
反对强权者的经济学意义在于,霸权和垄断,无论是国内对自己人民,还是国家间对他国人民,无论以什么名义出现,都伴随着非生产性的剥夺和破坏,都是反人民、反社会的。因此,从中国人朴素的世界观出发,对霸权和剥夺的憎恶,深藏于中国人的内心,对美好世界的追求,激励中国人反对在全球、区域干涉他人者,无论他们拿出何等理由或者搬出何等所谓的国际法理依据。
中国人另一朴素世界观,是支持独立过好自己生活的一切人民,而反对干涉、侵略和压迫他人之生活的强权者。这一世界观对内的历史映射,是统治者应善尽对人民的义务,否则,“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对外的传统映射是追求“和而不同”及“天下大同”。
作者是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