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平权招生的判决凸显一点:美国司法体系已经高度政治化,大法官的政治和党派倾向也极其鲜明。他们在投票表决时,毫不掩饰意识形态的对立。目前,共和党以微弱多数控制了众议院,但民主党则以一个马鼻的优势控制参议院,两党势力其实旗鼓相当,在国会里形成对峙和僵持局面。因此,最高法院成了共和党在各种政策上拖拜登政府后腿的主战场。
继一年前推翻堕胎权受宪法保护裁决后,美国最高法院于6月29日又一次做出惊人判决,以6票赞成3票反对,裁定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招生做法违宪。这两所大学分别为美国历史最悠久的私立和公立大学。
美国精英和政客对外一直把平等和人权挂在嘴上,但事实说明,国内持续200多年的种族歧视问题,至今还在发酵。平权行动并没有解决这个棘手问题。摆向左端的钟摆,几十年后又摆回右端了。有人说,美国的自由派是因为背负黑奴史的原罪,由愧疚感而产生了补偿心理,要通过平权法,帮助黑人等少数族裔。但在多数非洲、西班牙(拉丁)等族裔无法整体改变生活状况(包括贫穷、失学、吸毒、犯罪、破碎家庭等)的情况下,只是治标而不治本。
我们冷眼旁观,这个趋势确实很明显。保守派似乎正在抓紧机会,利用在最高法院占据多数的优势,做出有利保守势力的裁决。由保守派法官小约翰·罗伯茨(John Glover Roberts Jr)担任首席的法院,也似乎不断地在扩大影响力。这还得“感谢”特朗普,因为正是在他入主白宫期间,连续委任了三名保守派大法官,使最高法院大法官团队形成六(保守派)对三(自由派)有利于保守派的优势。
对以共和党为代表的保守派而言,法院的判决是又一次政治胜利。前几天,法院也以同样的票数否决了总统拜登提出的要减免4300亿美元(约5800亿新元)学生贷款的计划,指此举违宪。在另一起涉及同性恋课题的案件中,法院也裁决,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允许某些企业拒绝为同性婚礼提供服务。
与此同时,以城市为主的自由派,在教育、堕胎、同性恋等课题上极力推进和宣扬“进步主义(Progressivism)”,也引起保守派的不安。这不只导致保守和自由两派的对立和社会撕裂,也形成了所谓的身份政治,分化社会。因此,在各种重大和有争议的国内课题上,两派几乎是水火不相容,根本谈不上有妥协的空间。
除了以上各案,废除政治捐款上限是另一个突出的例子。最高法院在2010年裁决取消对公司和工会独立竞选活动开支的限制,2014年又以5比4的投票结果(保守派法官5票,自由派4票)裁决,取消1974年开始执行的对联邦候选人及政党参与竞选活动最高捐款总额的上限,认为有关限制违反了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这意味着富豪、财团和各种庞大的利益集团,对政治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无形中也使美国的“金权政治”更加泥足深陷。
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法院本来无权涉入政治问题。但在美国,几乎所有的重大政治问题,都归结为对宪法条文的释义之争,如处理有政治争议的非法移民问题、枪支控制问题、碳排放问题等等,最后都交到法院裁决,一方面是大大地制约了政府部门的行政力,另一方面则是给法院越来越广泛的“权力”和政治影响力。
所谓平权行动,就是在收生时特别考虑到一些学生(特别是黑人、拉丁或西班牙裔和土著)的种族背景,并给予优惠,而不是一律择优录取。但有些亚裔指称,平权招生似乎只考虑到黑人学生,亚裔学生却是受到诸多刁难和歧视,一些著名大学对亚裔学生还刻意抬高录取门槛。因此他们把具代表性的哈佛和北卡罗来纳大学告上法庭。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说,保守派力求通过法院改造美国,看来顺风顺水。
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是以投票表决方式裁案,以占多数的一方为最终判决。比如五人赞成,四人反对,则五人一方的意见就是最终判决,虽然其他四人可以在判词中表述自己的不同看法或异议。在这次的平权招生判决中,出现了一个有趣的插曲,即两名黑人法官中,一个属于保守派,一个属于自由派,两人在各自的意见书中,不只表达个人观点,也因为立场相左而点名互呛。判决出炉,法官之间的各执一词也公诸于世,等于向社会上发出一个信号,法官有不一致的看法,对簿公堂的双方,因此也有了继续斗争的理由。
共和与民主两党对判决的反应两极化是预料中事。包括特朗普在内的共和党人大声叫好,认为这是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的重大胜利。共和党参议员林赛·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说,最高法院令他感到无比骄傲,它维护了个人的宪法权利和有限度的政府。民主党总统拜登则大发雷霆说:这不是一个正常的法院,“我们不能让这个决定成为最后的决定,美国仍然存在歧视”。共和党说一种话,民主党(包括总统)说另一种话,也只是各投其(选民)所好而已。法院解决了问题吗?没有。事实上,法院不断翻案,等于说什么事情都难有定案。
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法院本来无权涉入政治问题。但在美国,几乎所有的重大政治问题,都归结为对宪法条文的释义之争,最后都交到法院裁决,一方面是大大地制约了政府部门的行政力,另一方面则是给法院越来越广泛的“权力”和政治影响力。
其次,有关判决也说明,美国的种族问题不只没有因为平权行动解决,反而是治丝益棼。平权行动是始于1960年代的黑人民权运动的产物,旨在积极改善受歧视群体成员的就业、教育和其他机会的一系列补偿性措施。但这种基于种族因素的行动被“极左化”,不免激起保守白人和右派的反感和反制。种族隔阂不仅没有缓解,反而增加新的裂痕。这足以说明,种族问题就像马蜂窝,越捅越糟糕,诉诸法律不但于事无补,反而使敌对情绪恶化。
美国还是当今世界唯一超强,军事力量更是举世无匹。因此,很多人不同意它正在走向衰弱。但美国民主体制问题越来越多,国会陷入僵持局面,政府处处受限,许多政治和社会问题无法解决,国家元气不断在斫丧,却是不争的事实。
(作者是前新闻工作者、前国会议员)
美国是个讲抗争的社会,凡事动辄诉诸法律,诉讼成风。但法院能解决问题吗?答案明显是:不可能。法院可以判一方“胜诉”,但不能令败诉的一方心服口服,往往还激起败诉方更加激烈的仇恨心理,使双方矛盾更尖锐化,也更难妥协,裂痕因此也越来越深。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解决一些纠纷,但却不可能通过判决,解决复杂多端的社会和政治问题。但把问题都交到法院,却反过来制约了政府(行政部门)的应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