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并不表示任何人都可以随己意“爱怎么着就怎么着”。我们“并没有义务与责任”忍受他人以“我有自由”而带来的困扰与不便。

另外一点就来到便利店告示提到的义务与责任。公共空间并不表示任何人都可以随己意“爱怎么着就怎么着”。我们“并没有义务与责任”忍受他人以“我有自由”而带来的困扰与不便。

只见过极少数的人做出善意的提醒或劝阻,但是见到的几次结果都是令人失望的。有当事人毫不客气地告诉善意提醒者:不关你的事(none of your business),然后继续用手机大声播放视频。也有见过当事人说:这是公共地方,我有自由这样做。还有人说:你不高兴就下车,不想别人吵,你就自己开车或坐德士。

(作者是《联合早报》高级评论员)

店家出于舆论压力,次日就撤走告示。与此同时,问路的人也减少了,因为相关的售票公司就在便利店附近张贴清楚的指示,告诉公众如何前往新的售票处。

原来这家便利店此前是一个跨境巴士售票处,因冠病疫情,售票处暂时关闭。边境开放后,跨境巴士重新营业,但售票处搬迁他处,许多人不清楚,扑了个空,就到便利店问路。据便利店负责人说,每天百多人问路,有些问路者不顾店员是否正在忙,认定店员必须提供道路指引,把这个“服务”视为理所当然,态度恶劣,连谢谢都不说。

碰到这种“铁齿”的人,如果继续跟他/她讲道理,难免会发生冲突,也可能会被旁人拍下视频(未必全程记录,所以有理的也可能变成无理)放上社交媒体。

一旦上了社媒,不论自己多有理、有礼,难免会一夜爆红,甚至遭到舆论压力。网民未必知道事情原委,就如香港便利店的问路费事件一样,若没有媒体跟进报道,公众难以知道真相的另一面,网民只能根据所知的表象评论。这应该也是让大多数人看到不文明的社会行为而选择保持沉默的原因之一吧。

最近香港油麻地有家便利店职员,在店门口张贴告示《问路费一次$10蚊》。10蚊即10港币,约等于新币1元7角。有人把告示拍下放上网,即刻引起争议。多数人批评便利店没有服务精神、斤斤计较、连举手之劳都要讲钱、助长拜金风气、缺乏人情味、没有同理心等等。

比如越来越司空见惯的现象:在地铁、巴士上,有人玩手机游戏、看视频、听歌、通话、听语音留言或发语音信息等,却不戴耳机,而且把声量调得很大,影响了别人。

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想要伸张自己的权利与自由时,也要提醒自己必须履行应有的义务和责任。自觉地从自己、从小处做起,从大处出发,让这个社会因自己的言行变得更好,而不是凡事都须要靠法律才能“搞得定”。

在地铁上觉得自己有权利和自由大声观看视频的人,他的主观空间就很大,甚至扩大到侵犯其他人觉得舒服、有权利享用的范围。一旦有人相劝或提醒,他却会觉得自己的权利被冒犯,并且也会觉得对方并没有这个权力(power)来劝阻。这样一来矛盾、纠纷、冲突就会发生。

周围乘客几乎都是沉默的大多数,即使有人忍受不了,最多也是用眼神抗议,或者赶紧把自己的耳机拿出来“以声制声”;也有人选择离开那个车厢/座位,甚至提早下车。

便利店的告示这么写:“本公司或店铺员工并没有义务与责任提供道路指引服务。如态度不好,那是应该的,没有谁欠谁。”

如果不换位思考,就是很难看到事情的另一面,也很难看到一体的两面,包括权力与权利,义务与责任。

问路事件算是完美落幕。但是店家告示引发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义务、责任,权利和权力。这件事也再次让人看到社交媒体的舆论威力。

每个人在公共空间享有的权利究竟到什么程度?从物理角度来看,比如地铁车厢,它的实际大小,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一样的,这是客观空间。可是一旦带入“权利”(rights)和“自由”,这个空间的大小就因人而异,变成是主观空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