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比起国际的丛林法则要更加和平文明,也避免了一个谁胳膊粗谁就有理的纯粹暴力秩序。否则大国就可以很方便地找出文化、民族、宗教乃至生存空间等极具想象力的借口,来实现对于他国的任意吞并。也许有人会说,如此看来,这种新国际秩序只对小国弱国有利,对大国则纯粹只有约束与责任。实际并非如此,因为大国不可能永远维持大国地位,它也有盛极而衰的时候。尤其是国际现实政治中,小国也常会利用结盟等其他方式来获得资源。如果国际社会陷入“枪杆子出真理”的地步,那不但小国首当其冲,即使大国最终也会受害。
新马间的白礁与中岩礁等岛礁的归属处理,可被视为国际以法律为准绳,和平解决岛礁争端的典范。根据目前公开的联合国大会第63届会议中的《国际法院的报告》,其中B款第八条就有《关于白礁岛、中岩礁和南礁的主权归属(马来西亚/新加坡)》的详细报告。其中罗列了这些天然海礁归属的协商与判决过程。2003年7月24日,新马联合通知国际法院要将这些海嶕的归属提请裁决,并且“双方同意法院裁决是对它们具有约束力的最后裁决。”
邻国前首相马哈迪即使在野,也比现任首相还要出风头。他口无遮拦的风格看似随意,背后总有着国内政治企图的精心擘画,爱拿新加坡作靶子也成了其政治标记之一。最近他在公开场合挑起新加坡及印度尼西亚廖内群岛的领土之争即是如此。从历史与文化根源上挑起主权争端,是政治野心家的不二法门。即使被马哈迪称为“桌子大”的白礁也不过是实现政治目标,并攻击政敌的工具而已。虽然此后马哈迪声称讲话被人曲解,但话里话外还是对国际法院判决的不忿,并夹枪带棒地损了一下宿敌柔佛苏丹。
在白礁、中岩礁之争中,我们看到了和平解决岛礁之争的典范路径。首先双方都依照相关的历史证据来阐明立场,之后以外交磋商而非武力的形式来解决问题。如果仍未能获得妥协,则提交国际法院以寻求中立方的仲裁,并且双方也都尊重这种以国际法为准绳的国际秩序,承诺尊重和遵守裁判。这种理性、务实、和平且文明的外交态度,体现了人类共同摒弃国际暴力政治的大势所趋。
话说新马在文化上同源异流,连方言、族群与饮食好尚都接近,真是唇齿相依的兄弟,本应和衷共济,却总会被无事生非的政客挑拨。幸好两国民众大体也知道这些人的底色,因此印尼官方在事后有公开声明,但我们这边倒不妨先冷眼旁观,不必总是随之起舞。
所有这些成功解决的案例,不但大大增强整个亚细安区域国家通过法律来解决国际领土与领海争端的信心,也为国际的争端解决,提供一个更为和平文明的途径。
因此,即使在白礁等岛礁之争中获得中岩礁后依然不满意的马国政治人物,也同样承认这种以国际法为准绳的方式对国家有利。比如马国也同样曾在1998年因西巴丹和利吉丹两座小岛的主权归属,与印尼对簿公堂,后国际法院将二岛判归马国所有,而印尼这个更大的国家则表示尊重裁决。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是马国这样的大国,也会在与更大的国家有领土与领海争端时,需要国际法的保护,而这也正是所有国家都须要尊重国际法的根源。
其实就在去年秋,马国前首相纳吉曾揶揄马哈迪将白礁拱手让人。对此种政治攻击,马哈迪义正词严地表示,白礁主权案马国必须恪守尊重裁决的诺言:“有尊严的国家必须遵守诺言,无耻之国才食言。”当然,此一时彼一时,尤其是年高德劭的政治家喜欢贵人健忘,也可以理解。
在公开聆讯后,2008年5月法院做出判决,以压倒性多数裁决白礁主权归属新加坡,中岩礁主权则归属大马。可见,在双方都对这些岛礁有主权主张的情况下,这种各退一步的折中处理,才有可能让各方都在没有发生最坏情况下,获得最不坏的妥协共赢。这种通过国际法准则与国际法院法律仲裁的处理方式,正可以以一个共同遵循的国际规则为指南,实现有争端国家间的相互妥协,以避免最坏的兵戎相见的双输局面。
(作者是本地文史爱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