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攻击者在做后勤准备时,也采用了同样的方法,包括上网购买武器。和塔伦特一样,新加坡少年也打算使用冲锋枪发动袭击。他在社交媒体Telegram上找到一名潜在卖家,但对方要求用比特币付款,他怀疑其中有诈而作罢。
其次,电子商务运营商目前似乎没有对可组装成炸弹的材料,实施太多的购买限制或条件,当局在这方面可以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为他们制定侦测可疑交易的指导方针。
少年选择了离家最近的两座回教堂为袭击目标。由于想过在发动攻击时使用炸弹,他还参考了三过氧化三丙酮(triacetone triperoxide,简称TATP)炸弹制作手册,并打算用汽油放火烧回教堂。这与塔伦特的计划如出一辙。
此外,两名少年都痴迷于他们的极端主义偶像。新加坡少年打算学塔兰特,在防弹背心别上“黑太阳”和“凯尔特十字”等极端右翼标志。与此类似,伊凡也在发动袭击时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放了一张上面写着“我爱巴格达迪”(Abu Bakr Al-Baghdadi)的字条,后者指的是伊国组织头目。
尽管如此,他还是想方设法从其他途径获取军火。只是后来意识到,新加坡有严格的枪支管制法律,想要获得枪支非常困难,他才打消了这个念头。于是,他决定采取持刀袭击的方式,并在买卖平台Carousell上找到所要的开山刀。虽然他在被捕时还未购买,但已将其添加至心仪清单,并准备存钱买下。
网上购买武器
在另一些情况下,武装分子选择线下支付,以避免留下线上金融交易的痕迹。2018年5月,泗水教堂爆炸案的主谋迪塔(Dita Oepriarto)在一家便利店用现金,而不是银行转账来支付他在网上订购的三过氧化三丙酮(TATP)炸弹原料。这让他得以逃避当局的侦查。
黄金顺译
原载学院电子刊物《RSIS评论》
例如,目前在印尼,警方规定化学品商店在有人大量购买钾和黑火药等可能用于制造炸弹的危险材料时,向当局举报。这一措施还应扩大到网店,包括销售某些类型刀子的商店,并制定更严格的购买条件。
2021年1月,新加坡内部安全局援引《内部安全法令》,逮捕了最年轻的被拘留者。根据内安局,这名信仰基督新教的16岁中四印族学生,为使用开山刀向本地两座回教堂的信徒发动恐怖袭击,做了详尽的策划和准备工作。
事实上,印尼的伊斯兰武装分子就经常试图在网上采购炸弹制造原料和武器。一些印尼亲伊斯兰国武装分子在网上购买了刀子,如分别于2017年和2019年展开持刀袭击的穆尔亚迪(Mulyadi)和阿布拉拉(Abu Rara)。在印尼,这往往是规避当局侦查的首选方法。
同样,早在2016年8月,印度尼西亚也有一名少年采用了类似的恐袭方式。支持以叙利亚和伊拉克为基地的激进组织伊斯兰国的17岁印尼人伊凡(Ivan Ahmadi Hasugian),是受到当年7月发生在法国北部的教堂袭击事件的影响。
模仿西方恐怖分子
拥有大量极端主义材料是激进化的强烈迹象,当局也应加强这方面的管制。例如,马来西亚当局就逮捕了数十名持有伊国组织视频、图像或物品的人。这类执法行动应扩大到拥有极右极端主义物品者。
例如,2017年,曾被新加坡驱逐出境的另一名亲伊国组织武装分子扬·法默(Young Farmer)在返回印尼后,想要直接向西爪哇万隆的一家化学品商店直接购买过氧化氢(hydrogen peroxide),但因商店要求他出示身份证和采购申报单而放弃。他之后成功地从印尼的电子商务平台Bukalapak购得过氧化氢。这一袭击阴谋最后被印尼警方挫败。
这些减缓措施或许并非万无一失,但我们还是须要制定政策,并根据全球出现的发展趋势和威胁进行调整。在新加坡,这些措施可以对政府最近在国会提呈的加强枪支、爆炸物和武器管制的法案起到补充作用。
作者Amalina Abdul Nasir是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研究院政治暴力与恐怖主义研究国际中心研究分析员;V. Arianti是中心副研究员
借鉴上述案件,区域当局可考虑采取以下措施。首先,由于不同意识形态的武装分子可能会采用类似的干案手法,各国应继续监督受宗教激发的极端分子,和各种极右至上主义者的独狼攻击模式,以便跟上不断变化的恐袭手段。
尽管存在意识形态上的差异,但这种手段其实并不新鲜,它也为印度尼西亚的伊斯兰武装分子所使用。因此,其他东南亚国家针对伊斯兰武装分子所采取的缓解措施,也同样适用于极右翼武装分子。
一些可考虑的缓解措施
这名新加坡少年自我激进化,对新西兰城市克赖斯特彻奇(又称基督城)恐怖袭击案枪手、白人至上主义极端分子塔兰特更是着迷。他观看了塔兰特对新西兰两座回教堂展开恐袭的直播视频,随后还阅读了其宣言。受塔兰特的影响,他计划于2020年3月15日,即新西兰恐袭事件两周年纪念日当天,在新加坡发动类似的袭击。
在该起恐袭案中,两名恐怖分子持刀刺中神父的胸部,并割断他的喉咙。在背包里的炸弹没有爆炸后,伊凡仿效这一手法,用斧头攻击神父。和新加坡少年一样,伊凡也参考过炸弹制作手册;该手册是由身在叙利亚的印尼籍伊国组织武装分子巴赫伦(Bahrun Naim)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