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本地文史爱好者

受教育程度高又有稳定收入的女性,就有了性别独立发展的坚实物质基础,而不再在经济上乃至精神上成为男性的附庸。然而,女性高劳动参与率的一个代价,是本地生育率的长期低位徘徊。这又是国策制定时所面临的一个痛苦抉择。

不过,即使是全世界男女平权指数排名最高的挪威,也存在这种差异。问题是,我们是否将这种指标上的数字绝对平等,当成了终极追求,却忽略了男女性别上的实际差异?

2018年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中的男女平权一项,新加坡排第12名。不过,这项调查的细目依然可见男女有别,如本地女性国会议席占有率是23%,受中等教育比率女性比男性低六个百分点,劳动力参与率则要低16个百分点。

事物总有另外的一面。男女平权其实也与很多国家的种族平权一样,面临自身的悖论。比如美国不少左翼精英一直强调种族平等,但同时又以弱势为由,而向若干族群作事实上的政策倾斜。

男女平权一直是现代社会的重要议题,本地也不例外。今年妇女节后,我就至少在《联合早报》上拜读了韩咏梅与黄伟曼的相关评论文章。总体而言,至今依然相对保守且传统的新加坡,在女性赋权方面所作所为,得到国际的大力肯定。

与其他国家相比,国民性格相对保守的新加坡文化,又使本地女性面临来自传统的另外一重巨大压力。与其他女性高工作参与率的文化不同,本地女性的家庭责任相对更重,据2013年《新加坡人社会态度调查》的数据,本地工作女性中超过九成要同时负担照顾家人的义务并做家务。

这种蜡烛两头烧的情况,极大地限制了女性在职场的发展,也须要本地这个相对较为重视男权的社会,作文化观念上的更新;而最为切实的起点,其实就是从男性更为主动地承担家务开始。

比如非裔与拉丁裔在同等成绩之下,进入名校就读的机会要高得多,这是否又违背了种族平等的终极追求呢?一方面要强调人人平等,一方面却又选择性地强调族群差异。男女平权也是如此,比较有意思的一个例子,就是2014年本地一名月入近两万元的离婚女性,向月入远低于她的前夫追讨巨额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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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妇女宪章》制定之初,新加坡女性参与工作机会较小,故而离婚之后,前夫有义务为前妻提供赡养费。在女性较充分参与工作的情况下,就直接引发了那则新闻并最终导致《妇女宪章》的修订。但类似女性受更多法律与社会实际条文保护的情况依然存在,比如最近一阵子,本地英文报章掀起的女性是否应该“像男性”一样全员服役的话题,就是如此。

从历史来看,新加坡的男女平等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演进并向前发展的历程。立于1961年的《妇女宪章》,虽然曾不断修订,但一直是保护新加坡妇女权益的基石。如今,新加坡也确实是一个极其适合女性生活与工作之所。不但生育死亡率全球最低,家庭暴力等受到法律严格禁止,在治安方面更让身体相对较弱的女性倍感安全。

时至今日,新加坡的男女平权已经走过漫长的发展路程,并且取得令人瞩目的重要成就。我们将来依然要面临来自社会变迁、宗教与社会观念转变、经济与政治条件变化所带来的挑战。

无论如何,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妇女宪章》依然会为本地女性的权益争取提供法理资源。至于如何在本地妇女权益的进一步提升与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乃至生育与人口增长等问题之间,维持一个微妙的平衡,则依然是政府决策与女性自身都要面对的难题。

新加坡女性地位的提高,其实也与高工作参与率有关。由于本地劳动力匮乏,故鼓励妇女就业。女性不仅享有较长的产假,工作妈妈还可享受特别的税务回扣。

这类议题的探讨与是非曲直这里姑且不论,在这类议题背后的隐藏逻辑问题其实是,和欧美的种族平权问题一样,我们在追求女性平权之时,也会面临一种权益与付出的取舍(trade-off)。女性在追求平等的道路上,也会被要求渐次放弃那些曾经为弱势群体所打造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