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委员会一再重申,每年提呈国会的报告是一份属于马来西亚的文件,必须让所有马来西亚人和国会议员皆有机会参与探讨、检视及辩论。报告只呈上国会却没有被辩论,等于失去了意义和目的,根据1999年马来西亚人权会法令,委员会必须向国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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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政府也会探讨修订法令,以便把该委员会转移至隶属国会管辖,不再由首相署遴选该委员会成员。今年,前任委员会主席拉沙里在任期届满前提前辞职,令主席职悬空一段时间,后来首相马哈迪在国会公共服务任命特别委员会呈上属意人选之前,就已经自行提前作出宣布,引起争议。这在在显示,人权委员会作为法定机构必须保持独立,以便能够制衡政府的运作。
成立20年来,人权委员会不断呼吁政府扩大委员会的权利范围,以后在涉及人权投诉方面能够直接调查和处理,而不是仅向政府提出建议。其实,委员会在许多涉及人权的课题上都有积极发言及提出建议,尤其在马来社运分子安里仄末和牧师许景裕失踪等案件,委员会都表现出无畏无私,提出了许多疑点和看法,然而却没有受到政府及警方单位的重视。
人权委员会的存在不仅仅是为了得到国际社会认可马国重视人权,而是为了实在地保护马来西亚人的人权,许多个案显示,马国社会中有许多人仍受到不平等对待,他们需要更多的保护,许多课题包括经济、民权和教育,必须受到制衡,人权委员会的责任和功能十分重要,必须尽快被提升。
时光荏苒,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已经成立20周年。自成立以来,委员会予人印象是政府用以粉饰人权形象的橱窗,被人视为是一只无牙老虎,在处理各种人权课题上,其建议和报告都未曾获得政府的重视。随着政权更迭,人权委员会的功能和职权是否能够得到提升?
其中人权委员会每年都有提呈报告给国会,无奈相关报告一般都不受理。就在人权委员会迎来成立20周年之际,首相署部长刘伟强捎来了好消息,相关报告将于10月的国会会议上第一次辩论。2018年度的人权委员会报告已经在今年4月提呈国会,唯当时没有时间进行辩论。不过,据了解,10月将辩论的是另一份委员会所准备的特别报告。无论如何,这可以说是好的开始。
希盟竞选宣言曾经承诺恪守人权委员会的建议,以保证行政透明度。如今希盟已经执政超过一年时间,许多承诺仍然无法兑现。希盟冀国人能够谅解履行一些承诺所面对的困窘,但是承诺就是承诺,必须履行,尤其在一些重大的课题上,如人权议题。
本文是马来西亚《星洲日报》9月13日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