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中国电子科技大学前教授
现为加拿大时事评论员
大半年过去了,观察的结果是,似乎对中国的社会问题更有些意犹未尽之感。而且,面对中国社会的诸多现象,诸如曝光出了愈来愈严重的官场腐败、整个社会愈来愈严重的电信诈骗、网络诈骗以及社会道德的滑落,等等。所有这些都让人感到中国面临着严重的社会问题。
我想我的精神尚未出现问题,仍可认真观察中国社会现实。
据媒体报道,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的电信诈骗案件59万起,同比上升32.5%,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人民币。而2016年前半年,全国立案电信诈骗案35.5万起,同比上升36.4%,造成经济损失114.2亿元人民币。但这还只是被立案的诈骗,而实际发生的电信诈骗远不止这些,现在在城市中几乎人人都接到过诈骗电话。
如果说,官场的贪腐令人震惊,那么最近曝光的辽宁省人大代表的贿选同样令人震惊。按理说作为中国各级立法机构,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民选代表应该是清廉的,而且,有些民选代表并非政府官员。日前媒体报道,本届辽宁省选举产生的102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竟有45名,即占总数的近45%涉及拉票贿选。
提及中国官场的腐败问题,记得多年前民间就流行不少关于官场腐败的段子。比如,人们说官场无官不贪,如果把所有官员排成队逐个枪杀,肯定有冤案;但如果是隔一个杀一个,则肯定有漏网的。这虽然有些搞笑的味道,但确实说明老百姓对官场腐败的痛恨。
中国社会的另一个问题是社会诈骗的极度泛滥,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更使中国成了“诈骗之国”,也使诈骗问题进一步恶化,导致中国社会面临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
好在习近平执掌中共大权后开展了前所未有的强力反贪腐动作,采取多重举措整顿官场歪风,且已取得可喜的成效。但笔者以为,更重要的不是治标,而是治本,即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更不只是摸着石头过河,而是要进行制度设计,使权力真正处于监督之下,使官员不敢贪、不能贪。
今年初笔者曾草就了一篇文字《中国社会怎么了?》(刊登于3月12日《联合早报》),刊发后被中国大陆很多位网络博主转载,被称之为是值得深思的文章。然而,也引出了对该文的争论,比如极左派的《乌有之乡》网站则刊文说,该文“把中国今天的道德滑坡归罪于文革,完全是胡说八道,不是别有用心,就是没有脑子,或者是精神有问题。”
而河南省的一个村庄竟成了诈骗村,从以前的靠冒充军人诈骗,到现在的电信诈骗,竟然使一个贫困村变成了富村,每家每户都能拿出上千万元人民币来,每一家都有一辆轿车。试问,世界上有哪个国家会有如此严重的社会诈骗现象?
但随着越来越多的贪腐案件被曝光以及越来越多的官员落马,人们看到官场的腐败却是愈来愈严重,官场的腐败劣迹更令人震惊。据媒体报道,中共18大以来仅省部级落马的官员即近200名,而县市级的贪官更是不可胜数,在当今世界上恐怕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有如此严重的官场贪污腐败现象。
不论是官场的腐败或社会的诈骗,都反映出整个中国社会的道德衰落。改革开放后的几十年间中国经济发展了,中国及中国人有钱了,然而,随着金钱的增长,整个社会却被“金钱至上”这个恶魔给控制了,整个社会没有了信念,没有了道德,结果是危机遍地,信仰危机、道德危机、环境危机、教育危机、医疗危机、资源危机等等。
这种行为既是腐败,也是诈骗,即通过学术造假骗取教授头衔与博士学位。而医生与药贩子相互勾结,医生收取药贩子的贿赂,增开病人用药量,这既是腐败,也是骗。更令人吃惊的是,近日两位少年前往广东务工,不幸被一个碰瓷团伙残忍敲断锁骨,胁迫他们参与碰瓷活动。
这的确应该引起高层的重视。一方面,应该从制度层面设计出具有权力制衡的体制,中共在体制上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这或许无可厚非。但也要向一些国家,比如新加坡学习治理经验,以保持官场的清廉。另一方面,应该在社会道德重建方面多下些功夫,不应该只是空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是要根据当今社会的现实,采取积极举措,弘扬传统的中华道德观。
其实,人们看到除了官场的腐败之外,中国其他领域的腐败也令人咂舌。比如,近期曝光的巴西某学术期刊发表的一篇中国人所写的“学术论文”,竟然与其他学术期刊的至少六篇论文有31%相似之处。其实,中国社会早就存在若干制造“学术论文”的“代工厂”,专门为某些大学的“教授”、博士生编造论文。
从这两年揭露出的官场极为严重的贪腐现象,也就能够理解习近平初上大位时所说的那句话了:再不治理腐败,必将亡党亡国。在中国现行的体制下,官员的权力不像一些宪政民主国家受到较强的制约,贪腐的产生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即那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这就不是一般的诈骗,而是极为严重的犯罪行为。真的应该发问:中国社会怎么了?
现如今在中国各种诈骗现象花样百出,无孔不入,令人防不胜防。前不久一个即将入读大学的18岁女孩被诈骗学费9900元人民币昏厥离世的新闻,占据了全国各大媒体的头条,随后各地学生被诈骗的新闻频出,比如,江苏省江阴市今年共有285名学生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被骗金额116万余元人民币。
而辽宁省一级619名人大代表竟有523人涉及贿选,即涉及贿选人数竟然超过84%;而其中辽宁人大常委会共62人,其中38人涉案,笔者看到这一新闻时除了震惊之外只能无语。而问题来了,在同样的社会体制下,难道这种贿选仅仅发生在辽宁省吗?其他省市的人大代表的选举都是干净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各级的立法机构,大多数代表是通过贿选当选的,那又如何保证立法的公正性?而这些代表都是民选的,那么选民又是如何被贿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