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只要政府不遗余力打贪,同时在教育方面继续宣导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新加坡要成为全球廉洁指数排名第一的国家,做到100%清正廉明,不是不可能的事。

自人民行动党于1959年上台执政,建国总理李光耀就下定决心要扫除贪官污吏,并向国人保证建立一个廉洁、公正有效率的政府。于1960年制定的《防止贪污法》就是为了表示强烈打击贪污的决心。新加坡政府除了多次强调对贪污保持零容忍的态度,还时不时以过去的贪污案件引以为戒,在每一起贪污案件的审理上,法庭都会以严惩不贷的原则下判。可即便如此,人性贪图小利,为了不劳而获的财富,冒着被法律严惩包括牢狱之灾的风险,仍然有人一意孤行。

《联合早报》于2月8日报道,新加坡图书管理局一名前助理处长因涉嫌贪污受贿和欺骗而被控上法庭;同日,早报网也报道富乐医疗三名前董事,被控涉嫌贿赂保险公司前高层66万余元。国人或许有所不知,每一起被怀疑涉嫌贪污受贿的案件,都须要耗费巨大的人力和资源彻底调查,才能确认是否可以定罪。

所谓“清正廉明”,意思是为官者应廉洁公正,不贪污徇私;每当媒体报道有关贪污案件,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一个疑问:“保持清正廉明,真的有这么困难吗?”

对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涉嫌贪污的事件,政府再次强调对贪腐零容忍的立场,但是仍无法确保绝对的清正廉明。希望教育部能在中小学强调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建立,让年轻一代能在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引导下健康成长,在面对道德、尊严、声誉、良知、法律、金钱和权利时,能够做出明智和理性的判断,选择坚守正义和法律。历史上有很多清正的官员,他们都很有头脑,不耍小聪明,坚持两袖清风,只为国家尽心尽力地辛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