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举我自己为例。我有好几次出门忘记关门,一个月有几次忘记开信箱拿报纸,在咖啡店喝完咖啡忘了归还杯子。我都已快70岁了,健忘是再平常不过的事。请问执法人员要如何判断我们是健忘或是故意的?

从6月1日起,国家环境局将对不归还托盘和餐具的食客采取执法行动,第一次不归还托盘和餐具者将被直接记名警告,不再口头提醒,重犯者会被罚款或控上法庭。

根据环境局的资料,自动归还托盘和餐具的食客,已从立法前的65%提升到立法后的91%,可见这项立法行动是成功的。那我们是不是有必要向仅剩的10%的人究责到底呢?

这10%不归还者,包括一些行动不便或年长者,或者是一些不知道用餐后,必须自己归还餐具和托盘的外国人,坚持这样做会不会引起一些不愉快的事件?我认为这是在执法前必须思考的。

我认为,归还托盘和餐具的政策基本上已取得成功,美中不足的是用餐后的桌面,并不如预期中的清洁。环境局如果把重点放在如何确保负责清洁工作的承包商和清洁工人保持桌面的清洁,我想会比惩处剩余的10%不归还托盘和餐具者来得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