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1时30分左右,我因头痛得很厉害,脸部红肿和眼角发红,而前往新加坡中央医院紧急部门求医。护士帮我登记和量血压后,便询问我的症状;我就把以上的情况告诉她。我自己怀疑是带状泡疹,因此也告诉护士。

同日,我在眼科部门看诊和拿药,也另外付了眼科中心的费用。之后,我于5月12日和5月17日再次回到眼科中心复诊,5月23日也还得回去复诊。我实在不明白,紧急部门当时为何收这笔费用?

过后护士带了一位医生为我看诊。医生看了脸和眼睛后,直接说是带状泡疹,而且眼睛发炎,当天把我转去中央医院的眼科中心,也没做其他治疗。但紧急部门的收费却要140元,请问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