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Harvey Norman理论,他们说应该有两年保修期,让我稍安勿躁,让他们去沟通。但回来的答复是,根据品牌商的维修报告,指我用法不当,导致洗衣机坏了,没得保修。我的困惑是,这台洗衣机才买了一个月,我根据品牌商送货人员的说明操作,而他们说会有专人来指导,但当时并没有人出现,现在怎么就随便一句“使用不当”便撒手不管?况且我还买了两台,另一台也是一样的操作程序,到目前为止都运作正常。那问题又出在哪里呢?

事件发生之后,各方都有沟通,但我不满意商家的说辞,要他们发一封正式的电邮,说明情况和提供使用不当的证据后,对方一个星期过去了都没有下文。以往小电器如果出现这样的状况,我总是自叹倒霉,再添购就是了。可是这次牵涉好几百元的电器,才用了一个月就坏,真的说不过去。我同意杨读者的说法,“消费者的权益应该受到保障”。希望有关公司务必给个合理的说法和解决方案。

读了《联合早报·交流站》于5月8日刊登的杨红洁读者投函《冷气保修条件不合理》后,我感同身受。因为我也正面临同样的境况。我不禁心想,新加坡一些零售商的商业诚信,是否出了问题?

我在3月底向Harvey Norman买了两台直立式洗衣机,送货当天也包括装置。售货员临走时简单地说明了使用方法,并告知下午会有专人来指导如何使用。可是过了一整天,所谓的专人却没有出现。由于我只是做简单的清洗,觉得问题应该不大。

一个月过去了,有一天在洗涤衣物的时候,其中一台竟然发出爆裂声响,之后就卡住了,一动不动。我立刻打电话给Harvey Norman,结果被告知他们只负责售卖产品,维修部分,顾客得自己联络品牌商Brandt。我联络了品牌商,对方说下午派人过来。可是他们的结论是我用法不当,没得保修,得支付购买新滚轮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