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和刘先生直接取得联系,解决了他的顾虑。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企业传播处长黄慧心)
在正常情况下,雇主至少必须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并在工资结算后七天内支付。但是,在非新加坡公民雇员终止工作后,雇主必须通过扣留雇员的工资,来支付雇员的税款。在扣除纳税所需的款项后,任何余额必须归还雇员。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4月20日刊登的刘木添读者投函《谁应确保外劳缴纳所得税》:
但是,就如刘先生所指出的情况,如果雇主无法扣留任何工资,雇主在报税时应该向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提交合理解释。雇主若有正当理由(例如,雇员未经通知离职,同时雇主没有任何雇员工资可以扣留),无法代为缴纳雇员的税款,雇主将无须承担责任。
(人力部劳资关系及工作场所司长Kandhavel Periyasamy)